A.当约定需提交预付款保函时则保函的担保金额必须大于预付款金额
B.预付款是发包人为解决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问题而提供的协助
C.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
D.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为现金
第1题
A.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开工前10天内支付
B.当约定需提交预付款保函时则保函的担保金额必须大于预付款金额
C.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且经催促仍不按要求预付的,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
D.预付款是发包人为解决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问题而提供的协助
第2题
A.建筑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合同价的30%
B.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单项工程工作量的30%
C.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建筑工程工作量的30%
D.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安装工程工作量的30%
第3题
A.建筑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合同价的30%
B.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单项工程工作量的30%
C.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建筑工程工作量的30%
D.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安装工程工作量的30%
第4题
A.建筑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合同价的30%
B.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单项工程工作量的30%
C.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建筑工程工作量的30%
D.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安装工程工作量的30%
第5题
A.建筑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合同价的30%
B.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单项工程工作量的30%
C.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建筑工程工作量的30%
D.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安装工程工作量的30%
第6题
A.建筑安装工程的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10%~30%
B.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为单项工程工作量的20%~30%
C.安装工程的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15%~20%
D.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为当年建筑工程工作量的10%~30%
第7题
第8题
1、合同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⑴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商品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五栋砖混结构住宅楼,每栋建筑面积为3150m2
⑵ 承包范围
砖混结构住宅楼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⑶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8年5月15日
竣工日期:2008年10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47日
⑷ 质量标准
达到某国际质量标准(我国现行强制性标准未对该国际质量标准作规定)。
⑸ 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伍佰陆拾万捌仟元整(¥566.8万元)
⑹ 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3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3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1年。
⑺ 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1)工程预付款:在开工之日后3个月内,根据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预付款。根据实际情况,预付款可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主体结构四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5%。甲方资金迟延到位1个月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
2、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合同价款与支付
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人民币伍佰陆拾陆万捌仟元整(¥566.80万元)
[问题]
(1)上述施工合同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2)上述施工合同条款之间是否有矛盾之处?如果有,应如何解释?简述施工合同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3)合同如有争议,应如何解决?
第9题
(1)合同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商品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四栋砖混结构住宅楼,每栋建筑面积为3640m2
(2)工程承包范围:砖混结构住宅楼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开工日期:2013年5月15日竣工日期:2013年10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47日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某国际质量标准(我国现行强制性标准未对该国际质量标准作规定)。
(5)合同总价:人民币伍佰捌拾万陆仟元整(¥586.8万元)
(6)施工企业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3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3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系统、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⑤装修工程为1年。
(7)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如下。
工程预付款:在开工之日后3个月内,根据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预付款。根据实际情况,预付款可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主体结构6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5%。甲方资金迟延到位1个月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
(8)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人民币伍佰捌拾陆万陆仟元整(¥586.8万元)。
【问题】
1.上述施工合同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2.上述施工合同条款之间是否有矛盾之处?如果有,应如何解释?
3.正确叙述施工合同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第10题
(一)合同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商品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五栋砖混结构住宅楼,每栋建筑面积为3150 m2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砖混结构住宅楼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3年5月9日
竣工日期:2003年10月9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47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某国际质量标准(我国现行强制性标准未对该国际质量标准作规定)
(5)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伍佰陆拾万捌仟元正(566.8万元)
(6)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同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3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3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⑤装修工程为1年。
(7)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①工程预付款:在开工之日后3个月内,根据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处依据计算,支付预付款。根据实际情况,预付款可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②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主体结构四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 35%。甲方资金迟延到位1个月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甲方资金迟延到位1个月以上,逾期罚息按每日15‰计算。
(二)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人民币伍佰陆拾陆万捌仟元整(566.8万元)。
【问题】
1.上述施工合同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2.上述施工合同条款之间是否有矛盾之处?如果有,应如何解释?简述施工合同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3.合同如有争议,应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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