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某施工企业(以下称乙方)于2006年6月5日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部分内容如下:
1、合同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⑴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商品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五栋砖混结构住宅楼,每栋建筑面积为3150m2
⑵ 承包范围
砖混结构住宅楼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⑶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8年5月15日
竣工日期:2008年10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47日
⑷ 质量标准
达到某国际质量标准(我国现行强制性标准未对该国际质量标准作规定)。
⑸ 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伍佰陆拾万捌仟元整(¥566.8万元)
⑹ 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3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3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1年。
⑺ 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1)工程预付款:在开工之日后3个月内,根据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预付款。根据实际情况,预付款可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主体结构四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5%。甲方资金迟延到位1个月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
2、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合同价款与支付
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人民币伍佰陆拾陆万捌仟元整(¥566.80万元)
[问题]
(1)上述施工合同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2)上述施工合同条款之间是否有矛盾之处?如果有,应如何解释?简述施工合同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3)合同如有争议,应如何解决?
第1题
(1)合同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①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商品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五栋砖混结构住宅楼,每栋建筑面积为3150 m2 ②承包范围 砖混结构住宅楼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③合同工期
第2题
第3题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超市
第4题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超市
第5题
A.:15
B.:20
C.:30
D.:40
第7题
A.15
B.20
C.30
D.40
第8题
经批准实行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称汇总纳税)的企业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以下称汇缴企业)及其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以下称成员企业),一般执行()的汇总纳税办法。
第9题
A.业主大会
B. 业主委员会
C. 临时业主大会
D. 业主委员会主任
第1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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