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方,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消其检验资格。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产品质量法》第57条则规定:“产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消其检验、验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上述材料反映了药品管理立法的哪项适用原则,请分析这项适用原则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