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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法人章指的是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陈勇章;二级机构行政章指的是分公司章、城市公司章;项目章指的是各项目部非营销类资料章()

答案
更多“法人章指的是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陈勇章;二级机构行政章指的是分公司章、城市公司章;项目章指的是各项目部非营销类资料章()”相关的问题

第1题

球类比赛中的“五局三胜制”是指()
A.共打五局谁赢五局就算胜

B.共打三局谁赢三局就算胜

C.共打五局谁先赢三局为胜

D.共打八局谁先赢三局就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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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下列选项不属于中建五局“1357”基本工作思路中“7”所指内容的是()

A.区域经营

B.重点突围

C.主辅分离

D.三自工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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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广州市竟成建设工程机械实施有限公司与广东水电二局股...

广州市竟成建设工程机械实施有限公司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3)穗天法民四初字第2061号民事判决后,广州市竟成建设工程机械实施有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提起上诉。本案立案以后一审审理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开始施行(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而在该司法解释施行之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都是以合同纠纷来确定管辖法院。 二审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且尚未审理终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涉案工程所在地为广州市番禺区,故本案一审受理法院应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理应予以纠正。广州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于2015年7月6日作出(2015)穗中法民五终字第415号裁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3)穗天法民四初字第2061号民事判决;二、发回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重审。 请问:广州中院的上述裁定是否正确?如果存在错误,存在哪些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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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五局三胜的第五局、三局二胜的第三局,得多少分为取胜。

(A)25分

(B)15分

(C)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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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给定材料

1.2014年5月,N市放射源丢失事件引发舆论关注。5月10日中午12时,N市环境保护局在其官方微博“@N市环保”上发布公告称:“7日,天津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在位于浦六北路188号的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院内进行探伤作业期间,丢失用于探伤的放射源铱一192一枚。截至当日10时30分,已锁定放射源所在2平方米范围内.并采取安全措施,专业人员正‘组织回收。”这是有关这枚放射源的第一次官方发布,此时距放射源丢失已过去了80多个小时,离企业向环保部门报案也已过去了30多个小时。

5月1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对“放射源丢失”的N多追问》,追问如此危险的放射源是如何遗失的,同时指责N市环境保护局为何不第一时间公布信息。同时,新浪新闻中心认证微博“@头条新闻”援引媒体当日报道《N市三天找回丢失放射源信息发布被指太迟滞》,除提及“官员称放射源遗失地不会遗留放射性”外,“N市有关部门时隔90小时之后才正式对外通报放射性物质丢失”也被推上了舆论的关注点。

正如媒体和网民所质疑的,N市相关部门对放射源丢失的信息公布表现出明显的迟滞.7日丢失,10日才对外作出公告,且没有披露丢失原因、锁定地点以及放射源的形状等重要信息.相关部门对于放射性物质的科普工作没有做好,大多数民众因对放射性物质铱一192不了解而心生恐惧,对环保部官员的回应表示不敢相信。

截至5月12日晚间,“@头条新闻”的该条微博被转发152次,评论219条。网友负面评论居多。多数网友质疑环保部官员在放射性物质方面的专业知识,纷纷表示“呵呵,,和“不相信”。网友“@I11iden一真索饭”的回复“让官员去呆48小时证明一下”,体现出对官方回应的强烈不满。另一方面,有网友帮忙对放射性物质铱一192做科普,“@音鲁律”称:“铱一192放射的是光子.也就是伽马射线。伽马射线不会导致其他物质污染。污染来源在于污染物放射的射线本身。放射源拿走了.污染自然没有了。”不过这种理性的网友只占少数。

2.2014年4月11日,1市被曝出大面积水污染,最严重的时候,自来水中苯含量超标近20倍。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了市民“抢水风波”,致使1市这个濒临黄河的城市,竟一瓶水难求。

1市市民的情绪是被一则短消息引爆的。新华社11日12时发布的消息称,4月10日17时威立雅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22时自流沟(自来水一分厂与二分厂之间中间段)苯含量为170微克/升,11日凌晨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4月11日上午,新华网率先报道1市自来水苯超标一事,当天被网络媒体转发139次,成为事件初期的重要新闻传播源。当天上午,在1市大街小巷,居民开始抢购瓶装水。11日16时许,政府方面才正式公布了这一消息,比媒体报道迟了6个小时。

4月11日,主流网络媒体主动介入事件报道,加之腾讯、新浪、网易等商业门户网站纷纷在首页重要位置对事件予以推荐,从而使得事件在曝光当天的媒体关注度飙升,相关报道超过1500篇,舆论热度相对较高。

4月12日,传统媒体介入事件报道。其中,《新京报》刊登文章《自来水苯超标20倍1市全城抢购水》,这则报道被网络媒体冠以标题《1市自来水苯超标20倍官方18小时后才公布信息》,无论是“全城抢水”,还是“18小时后公布消息”,都对官方形象形成较为负面的冲击。同时,诸多媒体就此次苯超标与3月初出现的自来水异味作比较.对官方造成更大的舆论压力。

4月14日,媒体质疑、批评政府之声增多。“苯超标事件仍有疑点”“苯超标与监管不力有关”“自来水污染当拿谁问责”等内容的文章见诸报端。某媒体评论:“‘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寒’,许多时候小细节背后却隐匿着大问题,1市自来水污染事件,看似偶然个案,却并不偶然。及时的信息公开,可增强政府公信力,减少事后的被动;应对越及时,越能事半功倍,而不至于左支右绌。1市水污染事件,说到底可倒逼政府部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唯有升级思路、刷新理念、提高行动力,才能化解乃至避免类似的水危机出现。”

与媒体报道不同,微博上关于1市水污染事件的讨论更尖锐。苯超标事件发生后,“@环球时报”结合1市官方3月对自来水异味辟谣事件发表社评.文章一经刊出.便得到迅速扩散。

“@人民日报”对此进行转发,同时评论道:“3月辟谣,4月成真,这究竟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作为生活必需品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是否有待升级?须警惕:每一次‘偶发’污染,都将恶化人们的环境焦虑,更透支政府公信。”两件看似并不相关的事件此刻引发网友遐想。1市官方在微博舆论场上处于相对尴尬境地。网友“孙亚”:居民赖以生存的自来水苯超标?我认为就不应该有苯存在。水是生命之源,生命健康都无法保证,我们的信任被瓦解了!

3.2014年5月初,H市余杭区中泰乡及附近地区人员因反对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发生规模性聚集。5月10日,聚集人员封堵02省道和杭徽高速公路,一度造成交通中断,并有人趁机打砸车辆、围攻殴打执法管理人员。有多名民警、辅警、群众不同程度受伤,数辆警车和社会车辆被掀翻。

5月12日,媒体报道量达到峰值,传统纸质媒体、主流政府网站、商业门户网站对事件的报道不遗余力,其中,“浙江”发布报道《H市九峰垃圾焚烧厂项目负责人答记者36问》,从为什么要新建垃圾处理设施、为什么要选择垃圾焚烧处理、为什么要选址九峰等多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舆论引导。

纵观此次事件的发生,媒体报道引导舆论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政府相关部门在舆情监测方面的缺陷。借助当下成熟的技术手段建立完整的舆情监测体系可以帮助官方在第一时间发现舆情,一方面为官方危机处置赢得宝贵时间,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更大危机。通过技术平台对此次警民冲突事件的信息源进行深入分析发现,警民冲突的火种早在4月19日就已经埋下,“@呼吸纯净的空气”在微博中呼吁当地民众“强烈维权”,截至5月14日16时,该条微博被转评2000余次。5月7日,一则“垃圾焚烧厂秘密开工”的消息在垃圾焚烧项目周边的村民间流传,并在微博平台上开始传播,当地民众开始自发聚集。

试想一下,H市官方若建立了有效舆情监测体系,则可以及时发现网上动态,从而作出有效回应。面对事件起因“垃圾焚烧厂秘密开工”,官方事后给出的回应是:“目前环评还没有下来,项目还都处于论证阶段,怎么可能施工呢?”若官方能对此信息进行有效监测,把事后的回应放到事前.则可能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4.一起起环保事件在经媒体曝光后总是能得到相关部门及时、有效的处理,这又不免引起我们的思考,即新闻媒体这种舆论监督在整个环保事业中发挥着什么作用,为我们环保事业的发展带来了什么思考?为什么环境问题只有借助声势浩大的媒体舆论才可能引起社会的关注,才能对企业、政府等强势力量造成自上而下或由外而内的压力,迫使他们正面处理问题?媒体。作为第三方监督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曾曝光了一系列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证明了我国经济中的“市场失灵”现象,与此同时,也揭露了政府在科学环境决策和积极履行环保职能上的“失灵”。总之,对企业。它们监督其生产,曝光其污染环境的行为;对政府,它们督促并监督其负担起环境保护公共职能,对企业进行环境管制。不得不说,媒体监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的环境保护是由政府主导并自上而下而非通过公民权利保护运动推行发展起来的。而在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上,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一些贫困地区政府总是采取经济利益优于环境利益的做法,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就公民与政府关系而言,虽说人们基于公共信托理论赋予了政府权力,政府就有义务保障人民权利更好实现。但是,在实践中,公民却与政府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公民往往无法凭个人或多人的力量与其抗衡。即使对政府的决策或职能的履行有异议也无处申辩。

与公民不同,媒体在某些程度上,扮演着将环境问题的发生以一种客观、有效和公开的方式呈现出来,进而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压力,从而迫使相关部门积极解决环境问题的角色,在环境问题的发生和环境问题的解决中发挥着桥梁的作用。

自上而下压力是最为有效的,但是这种自上而下的权力常常缺乏足够的运作动力,或者说这种结构本身就有很强的惰性。因此,必须有一个自外而内的推动力。媒体的作用就在于通过曝光形成自外而内的舆论压力。而这种自外而内的压力又轻易地转化为了自上而下的体制压力.这种自上而下的体制压力对于环境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的影响力无疑是巨大的。但是推动环保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不应只靠这种外在的推动力,让政府变被动为主动加强与实现与媒体及公众的良性互动才是环保的应有之义。

5.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的公告栏里摆放着这样一张荣誉证书——《建立政府与媒体、公众良性互动机制》荣获2013年度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提名奖,发证单位是江苏省委宣传部。

“各位,6月6日上午10点,地铁2号线莫愁湖站,环保地铁启动仪式和环保列车开通准时进行,请大家准时参加。”这是2013年6月5日下午15点42分在“江苏环境新闻”QQ群里显示的一条消息,发布者是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新闻科副科长吉樱。

这个QQ群一共有27位成员,除了宣教中心新闻科的工作人员,其余都是省内跑环保条口的记者。打开QQ群聊天的界面,翻看消息记录会发现,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召开新闻通气会或者集中采访的通知。

“对于公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我们都会协调相关处室召开新闻通气会或者集中采访。频率低时,10天左右会有一次,频率高时2~3天就会有一次。为了让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共同参与,我们不仅建立了QQ群,还建立了微信群。通知发出后10分钟内没有回复的,我们会主动打电话和条口记者进行确认。”吉樱说。

如果说主动邀请媒体参加环保部门的工作是一种开明、信任的态度,那么,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就是江苏环保部门掌握话语权的一个具体体现。2013年5月12日凌晨4时,鑫川8号在南京段发生沉船事故。宣教中心主动和省环境监测中心水质部联系,了解事故水域及下游沿途水域的水质监测应急工作,并在13日形成初步调查结果后,组织媒体进行集中采访,对水质监测情况进行了实时通报.极大地消除了长江沿岸居民的恐慌。

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宣教中心建立月度环境新闻通报制度,并一直坚持至今。每月将江苏省环保厅重点工作、媒体报道的焦点以及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通报,做好权威发布,引导主流媒体积极为环保中心工作服务。“我们要通过及时向媒体通报相关信息。掌握环保话语的主动权,使新闻发布常态化。”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主任王玉华说。

杭春燕是跑环保条口的老记者。在她眼里,环保部门近几年对于媒体的态度变化很大。“以前主动发布很少,及时回应更难。”她坦言。由于工作调动,杭春燕曾有一段时间不从事环境新闻报道。待到再次回到环保条口,她不免有些担心,如果像以前那样,可能不利于新闻报道的开展。于是她提出申请,参加一些厅里的会议,了解环保部门近期的主要工作,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计划。

让杭春燕没想到的是,这个想法一提出,就得到了江苏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的大力支持。“我记得当时陈厅长说,既然江苏省政府的常务会议都邀请记者参加,我们的会议也可以邀请记者参加。”杭春燕回忆。在她看来,这体现了环保部门对待媒体开明、开放的态度,同时代表了环保部门面对媒体的自信,这种做法也能让环保部门与媒体之间的关系更为融洽。在王篮华看来,主动邀请媒体参与环保部门的工作会议,不是一种表面姿态,而是政府部门对待媒体态度的真正转变。

环保部门的工作会议会展现出环保工作思路。特别是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例如一项制度、一份文件的出台,都要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讨论。所以,让记者参与其中,有助于他们了解相关政策出台的背景,为他们开展新闻报道提供方向,避免记者在报道一项政策时,仅依据他们所看到的文字通稿和政策文本,来理解其制定背景、意义、作用等深层次的本质,导致报道出现偏差。否则,报道与公众见面后,相关政府部门再和记者沟通、纠偏,并向公众二次解释、澄清,就被动了。“因此,主动邀请记者参加到我们的工作中来,可以有效掌握主动权,让记者了解一项政策出台的来龙去脉。对于媒体客观展现环保部门的工作,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也是有好处的。”王玉华说。

主动接受媒体采访,做好环保宣传员,这样的理念根植在陈蒙蒙的心中。“为了接受记者的采访,让记者更深入地了解江苏的环保工作,陈厅长经常要把自己的工作进行调整。除非特别紧急的工作没法调整,其他情况下,都秉持媒体采访优先的原则。”江苏省环保厅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每个处室的一把手处长或者主要负责同志都要主动接受媒体的采访。”这是陈蒙蒙对省环保厅各个处室提出的要求。

与媒体建立良性互动,不仅要有领导的重视,还需要制度的保障。为了适应当前的形势.2014年春节后,宣教中心开始对2009年出台的《江苏省环保厅新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江苏省环保厅新闻宣传管理办法》于3月28日正式出台。

“近几年,新闻采访和宣传报道日益增多,亟需一个更加便捷、可操作性强的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王玉华表示。以大气质量为例,通常记者清晨发现有霾,上午就会提出采访要求,作为宣教部门当天就要联系相关部门安排采访工作,信息即可迅速见诸网络、报纸和电视。而按照老的《办法》,临时报道计划须提前5个工作日上报,流程耗时长、程序复杂,显然不能满足当今工作的需要。

6.2014年,某市拟新建PX项目,由于与公众沟通不到位,当地民众上街激烈抗议,事发后缺乏有力的舆论引导,结果引发了群体性事件,最后官方宣布停止推进PX项目。全媒体时代下。环境质量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于缺乏正确的舆论引导.很多环境事件都呈现出“忽视公众参与及信息不透明一地方政府强行批准和实施项目一民众集体抗议一项目被迫取消”的走向,影响大局稳定。正确的舆论引导,与公众沟通到位,可以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和谐。

“开发区这是啥味儿?感觉像是煤气泄漏,都一下午了……”2014年7月18日下午5点钟。网友孙大菁发微博并@“日照环境”,收到市民举报的微博维护工作人员立即询问了事发位置并同时要求开发区环保关注。在网友反馈了位置后,“日照环境”立即回复“收到!已通知开发区环保。相关工作人员正在赶往现场。”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就投入了追查,一直工作到第二天凌晨2点多。最终锁定了污染源,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有效消除了市民的恐慌情绪。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如果舆论引导不到位,公众就会认为地方政府缺位或者不作为,从而引发公共危机,使事件陷入不可控状态,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如果舆论引导得力,不仅可以化解危机。还可为政府形象加分。

7.2011年3月,日本发生地震核泄漏事故后,网民“渔翁”在QQ群上发消息称中国食盐将受核污染,后经大量转发扩散,中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市场秩序一片混乱……环境突发事件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严重、污染物不明及处理艰巨等特点,往往会有各种谣言伴生。正确的舆论引导可起到防火墙、减震器和安全阀的作用,可以快速平息事态。如果任凭谣言传播,就会导致舆情失控,一个小的事件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乱七八糟的棚子就搭在湘江边。十余艘渔船四处揽客上船吃鱼……这样的情形实在大煞风景。2014年7月,湖南省长沙市环保局联合市城管、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了湘江水上餐饮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长沙二水厂附近水域是长沙一级水源保护地。在河岸边,却停了五六艘渔船,专门从事“船上吃鱼”的经营活动。联合执法人员将其中两艘船上的爬梯、顶棚等进行强制切割,对其他的船只进行了劝离。“我们希望市民能自觉抵制‘船上吃鱼’,这是为自己的饮水安全负责。”岳麓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道,“面对社会的不同声音,我们始终站在公众、环保和大局的立场。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赢得了公众支持,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8.在新的社会舆论生态下,基层环保官员急需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尽快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2014年7月,某市就政府部门如何与媒体进行良性互动举办专家学者座谈会,座谈会上,专家们对此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某高校新闻传播学院院长A表示:“要在各级主流媒体上巩固扩大环保宣传阵地,将当地环境保护的成果及困难及时提供给媒体.让公众知晓。邀请媒体、公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进环保机关、走进监测实验室、参与环境执法。面对突发事件,切忌仓促应对、拖拉敷衍、封锁消息,应迅速启动应对预案,重视专家力量。”

当前,微博、互联网等成为社会信息集散地和舆论放大器。环境事件发生后,由于缺乏谣言阻隔机制,一些基层环保部门不能及时借助主流媒体的力量来纠正和澄清小道消息;不能在第一时间将事故真相告知公众,导致工作陷入被动局面。针对此问题,A认为应增加一线执法人员与媒体接触机会,在实践中不断丰富与媒体打交道的经验。建立抵制谣言的阻隔机制,从源头、传播途径、受众等要素入手,最大限度地挤压谣言传播空间。

基层部门面对重大环境问题,唯恐言多必失,在镜头和话筒面前沉默寡言,主动放弃新闻话语权。某舆论传播学教授K认为:“这是不可取的,在遇到重大环境问题时,要把新闻发言看作政府与公众之间平等的、亲和的、有建设性的沟通平台。而不能将其视为权利、说教、仪式以及政治作秀。应做到宣传不缺位、关键时刻不失语,抢占舆论制高点。一方面。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后,环保部门要敢于发出声音,保证信息传播渠道的畅通。另一方面。环保部门必须具有快捷、准确的舆情搜集和研判能力,把握各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迅速回应公众疑问。”

9.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近年来河北省政府提出的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服务型政府的打造,要以给全社会提供必要的和优质的公共服务为目的。以政府自身职能的科学定位、结构的优化组合、施政的廉洁高效为手段,以公众的满意度、评价权和选择权为前提和归宿。

目前,河北省处于发展关键期、矛盾凸显期,环境突发事件高发,日益成为全省关注的热点。构建环境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是河北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环保部门应认真对待的现实课题。政府部门应该与公众、媒体理性互动、良性互动、经常互动,在沟通中与公众凝结共识,聚集环境保护的正能量,要善于化被动为主动,化不利为有利,以便更好地开展环保工作,破解环保难题。从某种程度上讲,环保部门与新闻媒体已经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二者应当各自发挥自身优势,为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而鼓与呼。

作答要求

一、结合给定材料,分析环保部门在面对环境突发事件时,与媒体互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简要回答上述问题所造成的负面影响。(15分)

要求:观点明确,语言精练,不超过300字。

二、结合“给定材料6~7”,分析全媒体时代构建环境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的重大意义。

(20分)

要求:分析深入,准确全面,不超过300字。

三、某省想借鉴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的成功经验,特举办一场经验推广会,假如你将作为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新闻科的代表发言,请参考“给定材料5”,写一篇发言稿,介绍一下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在与媒体良性互动方面所取得的经验。(25分)

要求:内容得体,条理清晰,有概括性,只写主体内容,不超过500字。

四、结合给定材料,围绕“政府作为与媒体监督的关系”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晰,语言流畅;

(3)总字数800~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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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具有合理性,即合理地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A.某工商所因个体工商户李某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刚出狱,所以没收其未经有关部门检验而违法销售蛋糕所得的300元,又处以罚款1500元

B.某省大型国有企业因生产的某种产品有些瑕疵,致使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该企业在召回瑕疵产品后,依然被省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C.某林业主管部门因木材市场紧俏,价格上涨,遂决定一次性采伐本林场五分之二的林木,给林场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效益

D.某市行政复议机关,对王某因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进行审查后,认为被复议机关的处罚决定虽然合法,但因王某系初犯且情节轻微,将罚款一万元改为罚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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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具有合理性,即合理地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A.某工商所因个体工商户李某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刚出狱,所以没收其未经有关部门检验而违法销售蛋糕所得的300元,又处以罚款1500元

B.某省大型国有企业因生产的某种产品有些瑕疵,致使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该企业在召回瑕疵产品后,依然被省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C.某林业主管部门因木材市场紧俏,价格上涨,遂决定一次性采伐本林场五分之二的林木,给林场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效益

D.某市行政复议机关,对王某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进行审查后,认为被复议机关的处罚决定虽然合法,但因王某初犯且情节轻微,将罚款一万元改为罚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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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正规大型排球比赛的赛制应该是

(A)五局三胜制

(B)三局二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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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具有合理陛,即合理地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A.某工商所因个体工商户李某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刚出狱,所以没收其未经有关部门检验而违法销售蛋糕所得的300元,又处以罚款1500元 B.某省大型国有企业因生产的某种产品有些瑕疵,致使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该企业在召回瑕疵产品后,依然被省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C.某林业主管部门因木材市场紧俏,价格上涨,遂决定一次性采伐本林场五分之二的林木,给林场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效益 D.某市行政复议机关,对王某因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进行审查后,认为被复议机关的处罚决定虽然合法,但因王某初犯且情节轻微,将罚款一万元改为罚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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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具有合理性,即合理地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A.某工商所因个体工商户李某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刚出狱,所以没收其未经有关部门检验而违法销售蛋糕所得的 300元,又处以罚款1500元

B.某省大型国有企业因生产的某种产品有些瑕疵,致使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该企业在召回瑕疵产品后,依然被省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C.某林业主管部门因木材市场紧俏,价格上涨,遂决定一次性采伐本林场五分之二的林木,给林场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效益

D.某市行政复议机关,对王某因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进行审查后,认为被复议机关的处罚决定虽然合法,但因王某初犯且情节轻微,将罚款一万元改为罚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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