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1)王某现工作单位证明,单位既无汽车又没有售出过汽油票。
(2)对假汽油票的鉴定表明:①伪造者具有一定的印刷技术和排版知识;②票面上的图章系皮质印章所盖;③假汽油票是用印刷厂的稀乳胶装订成册的。
(3)王某原工作单位证明,王某曾做过三年印刷工,有一定的印刷、排版技术。
(4)从王某家搜查提取的厚5毫米胶皮板一块,上有直径6厘米圆孔,与假油票上图章直径吻合。
(5)某印刷厂职工李某证明,王某在2003年2月找他要过该厂稀乳胶一两多。
(6)从王某家中查获刻字刀一把,《怎样刻印章》书一册(上面有王某阅读时做的标记)。
(7)赵某证明,王某曾用真假汽油票各一张让他辨别真伪。
(8)岳某证明,王某曾对他炫耀说,我会刻汽油票,你想不到我还有这一手吧!
(9)帮助王某出售汽油票的同伙徐某证明,王某对他说过,到哪里也别说汽油票是伪造的,就说是买的。
请回答:(1)本案中,公安人员侦查收集到了哪些种类的法定证据?(请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如物证、书证等分类列举)
(2)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什么?根据本案中所获得的证据,能否认定被告人王某有罪?理由是什么?
第3题
问:
被告人包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
第4题
问:对被告人罗某应当如何定罪量刑。请说明理由。
第5题
犯罪嫌疑人:于某,男,21岁,某车辆厂司机。
刘某某,偷盗成性,2001年元月某日晚在北大学生宿舍伺机行窃,被保安人员发现后,带到派出所询问,刘某某拒不说明其姓名、住址、职业、籍贯等情况,派出所即对其先行拘留。夜间,刘某某乘看守人员不备,逃离派出所。
第二天晚上,刘某某约好友于某出去玩,在路上截住一辆“面的”,声称要去上地村,当车行至行人稀少处时,刘某某操起一把小锤,猛砸司机的手腕,并将司机推倒在车下,让于某开车,企图逃走。司机呼救,于某发现后面有人追来,弃车逃走,刘某某、于某均被群众抓获。经医院检查,“面的”司机的腿被打断。
公安机关以刘某某、于某共同抢劫罪,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第三天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查阅了诉讼文书、医生鉴定材料,并直接找到“面的”司机搜集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意见后,对刘某某以抢劫罪提出公诉,对于某做出不起诉决定,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刘某某有期徒刑3年。“面的”司机认为量刑较轻,在判决生效前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请求抗诉状。
问题:
在刘某某拒不说明其姓名、住址、职业、籍贯等情况下,派出所能否对刘某某先行拘留?
第6题
问:1)丁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2)如果构成犯罪,他的主观方面应是怎样的?为什么 ?
3)如果丁某把妇人送去医院抢救,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第7题
问:试分析本案中叶某的行为是否属于紧急避险?为什么?
第8题
问:试分析本案中叶某的行为是否属于紧急避险?为什么?
第9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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