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你认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哪几种法律途径或方式可供乙选择,以维护其权益。针对本案的实际情况,你认为选择其中哪一种方式处理此事社会效果更好、更具优越性,并请阐明理由。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第3题
行恶意提款。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 1.8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而潜逃1年的许霆,于2007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2007年11月6日许霆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追缴被告人许霆的违法所得17.5万元归还广州市商业银行。2008年1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
2008年2月22日,“许霆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院再次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争论的焦点是实名取款是不是盗窃?ATM机算不算金融机构?3月31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5年,罚金2万元,追讨其取发的173826元。
此案在法庭之外引发了广泛的思考和争论。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人大代表黄龙云指出,当前广东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思想观念都存在很大变化。“许霆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折射出社会观念的巨大变化,代表着社会的价值取向,法院如何审判是对社会价值的一种引导。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说,“许霆案”属于恶性取款,定罪判刑是应该的,但这是一个特殊的盗窃案件,判处盗窃金融机构罪显然不合适,应该综合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姜兴长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请谈谈对此案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第5题
五个严禁”的内容是: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为确保“五个严禁”规定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公布了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举报。最高人民法院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都要尽快向社会公布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
随后,公安部也发布了“五个严禁”,规范公安干警的行为。同时,各地检察院纷纷出台“七个不许”、“八个禁止”等规范性文件,约束检察官的行为。
问题:
请结合以上事实,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理学的相关知识谈谈政法系统开展“五个严禁”活动的价值和意义。
要求:
1.观点正确,论述充分,条理清晰,语言通顺。
2.不少于500字。
第7题
案,法院以抢劫罪和脱逃罪对刘某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刘某不服提出上诉,检察院也以量刑过重提出抗诉。受理上诉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了书面审理,认为原法院无管辖权,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齐备,量刑恰当,故裁定驳回上诉及抗诉,维持原判决。
问:法院有哪些地方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10题
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 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1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9日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7月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使用该灯具专利技术4年,每年许可使用费10万元。
2004年3月,甲公司欲以80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乙公司也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专利技术。最终甲公司将该专利出让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80万元作为出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2月,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理由是丁公司已于1999年12月20日开始生产相同的灯具并在市场上销售,该发明不具有新颖性。经查,丁公司在获悉甲公司开发出新型灯具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甲公司的有关技术资料并一直在生产、销售该新型灯具。
问题:
唐某作为发明人,依法应享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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