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医疗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组织评估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以书面、现场等形式”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医疗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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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续签应由定点医疗机构于医保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由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统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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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医疗机构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原则上,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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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有条件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可以按国家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一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可以按国家规定预拨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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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定点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大型诊疗项目、核定床位数等发生变化,无须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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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协议管理,及时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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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按医保协议约定被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及其支付的违约金等,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作为医保欠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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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市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并具体承办市属及其分支和新增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事务,区县经办机构具体承办行政辖区内其他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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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义务机构委托境外第三方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的,应当充分评估该机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风险状况,视情况将其作为对客户身份识别、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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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经办机构违反医保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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