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构成侵占罪
B.甲构成职务侵占罪
C.A市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D.B市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第1题
A.甲构成侵占罪
B.甲构成职务侵占罪
C.A市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D.B市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第2题
2011年10月27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本市解放路124号“仁达名烟名酒店”(持有A市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查获无A市烟草公司激光喷码的Y品牌卷烟3万支,标值46000元,Z品牌卷烟12条,标值1740元。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店主尹某、店员汪某、孙某,并在其店内发现记载违法卷烟销售记录的账册一本。执法人员做了现场勘验笔录,并依法对尹某进行了询问。尹某称该批卷烟系B市烟贩子朱某在B市收购并送货到自己店中,自己尚未销售即被查获;此外,尹某还供认于2011年7月-10月期间,共7次销售从本地市场收购的Z品牌卷烟,每次单条销售价格120元-145元不等,累计销售320条左右。店员汪某、孙某分别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证言。汪某称自己于7月份受雇于尹某,4个月来累计销售Z品牌卷烟300多条,销售收入4万多元。孙某表示自己对尹某销售违法卷烟的行为并不知情,并称店内的3万支Y品牌卷烟系替他人存放,并非尹某购进。经A市烟草质量检测分站(省站授权委托机构)检测,Y品牌卷烟系“真品卷烟”,Z品牌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尹某不服,自行委托甲省产品质量技术检测站(隶属省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Z品牌卷烟进行了检测,该站得出Z品牌卷烟为“真品卷烟”的鉴定结论。后经调查得知,孙某系尹某的远房表侄,汪某系外地来A市务工人员。执法人员经过核对销售账册,结合尹某的供述和汪某等人的证言,认定尹某共销售Z品牌卷烟326条,销售金额45620元。执法人员结合其他证据,对孙某的证言不予采信。执法人员分析后认为该案涉嫌刑事犯罪,故依法将此案移交给A市公安局。A市公安局经过审查,认为该案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决定不予立案,将该案件退回了A市烟草专卖局。A市烟草专卖局遂对尹某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为由,作出了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3题
2015年7月4日,住在甲市A区的刘某酒后驾驶摩托车撞上道路上的障碍物(在甲市A区),造成乘车人杨某身体受到伤害,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杨某认为由于市政公司(位于甲市B区)没有及时清理管理路段上的碎石,没有保障交通安全,才导致刘某驾驶摩托车撞上碎石造成了此次交通事故,另外该路段因为燃气公司(甲市C区)铺设地下燃气管道工程,没有及时复原路面,也应当承担责任(后法院查明,燃气管道工程已于2015年6月3日竣工)。故将刘某、市政公司、燃气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律师代理费、营养品等生活用品费用、邮寄费等费用共计60万元。 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此案。在诉讼中,燃气公司称其管道工程在事故发生时已经结束,道路复原工程应当由市政公司承担,己方并不负责路面修复工作,杨某要求燃气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无事实依据,市政公司辩称,杨某明知刘某酒后驾驶,仍然乘坐,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法庭审理中,杨某提交了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意见中认定后期的康复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还需100万元,刘某认为杨某提交该证据时已经过了举证期限,法院不应采纳,刘某辩称,该鉴定意见依据最新的伤情治疗作出的。法院组织双方对该证据进行了质证。一审法院认定路面没有及时清理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故判决市政公司和刘某各承担50%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后,市政公司不服,提出了上诉,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不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没有及时清理是燃气公司的责任,因此自己承担的50%的责任,应当由燃气公司承担。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虽然一审认定事实有错误,但是责任承担分配正确,没有开庭审理,迳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作出后,杨某申请再审,认为事故发生是市政公司与刘某共同实施造成的,市政公司和刘某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分析上述案例,回答第26题——第30题: 26.本案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甲市C区法院
D、上述法院均无管辖权
第4题
第5题
A.甲国公司要约中所采用的是在甲国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
B.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C.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D.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第6题
A.甲国公司要约中所采用的是在甲国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
B.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C.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D.中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第7题
甲省乙市某厂员工丙于2004年4月2日收到乙市职业病诊治院(有诊断资质)对其诊断结论为“尘肺Ⅰ期”的通知。丙对此结论不服。2004年5月8日,丙可作出何种选择?
A、向乙市职业病防治院申请再诊断
B、向甲省职业病防治院(有诊断资质)申请再诊断
C、向乙市卫生局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
D、已超过30天,任何部门都不予以受理诊断鉴定申请
第8题
资料一:1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项商品,合同价款为800万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A、B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800万元的合同对价。假定A商品和B商品构成两项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乙公司。A商品和B商品的单独售价分别为625元和375元。A商品和B商品的成本分别为400元和250元。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1月5日,甲公司将A商品交付给乙公司。2月5日,甲公司交付B商品。 资料二:丙公司是一家健身器材销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x19年6月1日,丙公司向丁公司销售5万件健身器材,单位销售价格为500元,单位成本为4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25万元,收到款项存入银行。协议约定,丁公司在7月31日之前有权退还健身器材。假定丙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退货率约为20%。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月31日发生销售退回,实际退货量为0.4万件,同时支付款项。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一,编制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二,编制丙公司2x19年6月1日销售健身器材的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二,编制2x19年7月31日发生退货的会计分录。(20分)
第9题
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2012-2014年的相关业务如下:
A. 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2012-2014年的相关业务如下:
B. (1)2012年1月1日,甲公司从证券市场上购入乙公司股票,并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购买该股票支付的价款为800万元(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40万元),另外支付相关的交易费用10万元。
C. (2)2012年1月5日,甲公司收到购入时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40万元。
D. (3)2012年12月31日,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50万元,甲公司预计该下跌是暂时性的。
E. (4)2013年12月31日,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20万元,并且预计还将持续下跌。
F . (5)2014年1月3日,甲公司将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取得价款800万元,款项存入银行,不考虑相关税费。
G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第10题
A.A货轮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
B.甲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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