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1)从甲卷烟厂购入一批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从某供销社购进烟丝,取得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1.7万元,未取得税务机关可扣税证明。上述货物均已经验收入库。
(2)进口一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100万元,关税税额5万元。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相关税金后放行。
(3)将国内采购和进口的烟丝均领用了40%,用于生产云雾牌卷烟。
(4)与某商场批发部签订赊销合同,按照平均不含税售价将本厂生产的20标准箱云雾牌卷烟销售给该商场,合同约定当月结款50%,但是商场因资金周转问题,实际只支付了40%的款项。
(5)当月对某烟酒批发站按照平均价销售100标准箱云雾牌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37.5万元。
(6)用10标准箱云雾牌卷烟向某烟酒批发站换取一批白酒。已知:1标准箱=250标准条,1标准条=200支,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云雾牌卷烟消费税税率为3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单位:万元)
(1)该企业本月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
(2)该企业与商场赊销业务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3)该企业对批发站销售卷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4)该企业向某事业单位销售卷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5)该企业抵债卷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6)该企业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第2题
答案:
(1)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一般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在出厂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缴纳。
(2)进口环节计税价格的组成;:完税价格×(1+关税率)÷(1-消费税率)。注意:这是2003年的业务,2005年见教材新规定,组价公式中应加定额部分。
(3)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后,在国内批发零售一律不再缴纳消费税。
(4)复合计税的适用范围。复合计税只适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其他应税消费品不适用。
(5)外贸单位购进货物出口退消费税的计算:购进金额×消费税税率。
计算
第4题
A.卷烟批发环节,按销售金额的5%征收消费税从价税,同时,按每箱150元征收从量税
B.收取白酒包装物押金时间超过12个月不再退还的,该押金应按含税价计征消费税
C.对既作价随同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D.收取的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具有保证金性质,所以不征收消费税
第5题
A.卷烟批发环节,按销售金额的5%征收消费税从价税,同时,按每箱150元征收从量税
B.收取白酒包装物押金时间超过12个月不再退还的,该押金应按含税价计征消费税
C.对既作价随同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D.收取的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具有保证金性质,所以不征收消费税
第6题
A.零售商销售卷烟不征收消费税
B.乙卷烟批发公司向卷烟零售商销售卷烟,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C.乙卷烟批发公司向卷烟批发商销售卷烟,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D.乙卷烟批发公司应当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E.乙卷烟批发公司向卷烟零售商销售卷烟,可将已纳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款从应纳消费税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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