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2010年5月3日晚11时许,王某、张某发现某市江南区某国有企业值班人员已睡觉,二人便商量到该企业偷点东西去卖。于是,由张某在外望风,王某进入该企业会议室提走价值近1万元的笔记本电脑1台,王某走出房间时被一巡逻的保安发现并追赶,王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保安刺伤后逃跑。此时,张某见状也惊慌逃走。当晚值班人员将情况报告该企业经理李某,并怀疑是该企业青工赵某所为。于是,李某立即带领几个人对赵某所住单身宿舍及赵某父母的住家进行强行搜查,但未发现任何可疑情况。之后,赵的父母认为李某等人系非法搜查,并向相关国家机关提出了控告。5月5日上午,张某迫于压力向江南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自首,并如实交代了自己和王某的犯罪事实,且提供了王某的藏身之处。5月6日上午,公安机关根据张某提供的情况将王某抓获。经审查,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孙某遂填写了《呈请拘留报告书》,建议对王某予以刑事拘留。刑警支队长签署了“同意,报局领导审批”的意见后,报分管刑侦的汪副局长审批。汪副局长在领导批示栏内写下“同意”二字后,将《呈请拘留报告书》返回给了承办人孙某。5月6日12时依法将王某拘留。5月7日15时许,侦查人员孙某对王某进行了拘留后的第一次讯问。经查发现王某系外省人,便以流窜作案为由将拘留期限延长至30天。侦查人员考虑到张某是初犯,认罪态度好,便让其在税务局工作的父亲担任保证人,并交纳2000元保证金后,依法对张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第3题
问题: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这份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违法的?
第4题
被告人商某,男,26岁,农民。
被告人高某于1998年6至8月间在110国道呼和浩特段四次持械拦路抢劫,共劫得现金1030余元,手机一部。后在亲友的劝说下投寨。该管辖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于同年9月27日以抢劫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5年。审判后,高某不服,以自己有投案情且积极退赃为由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据此对该案进行审理。审理期间,原一审法院向二审法院提出,本院院长发现该案审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所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此案改判,判决书转发。二审法院接此报告后,即停止对该案的审判.并将所有案卷材料退回一审法院。同年10月26日,原一审法院仍以抢劫罪改判高某有期徒刑8年。审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此案的审理程序有无问题.为什么?
第5题
A.二审法院应该仍然适用旧《刑法》的规定
B.二审法院应该适用新的《刑法》的规定
C.对于该罪的刑法适用,也要遵守“从旧兼从轻原则”
D.对于该罪的刑法适用,应该遵守“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第6题
案例分析: 被告人:杨某,男,24岁,汉族,陕西省礼泉县人。1997年6月30日上午,被告人杨某驾驶其家的“解放”牌151型大卡车到县城交纳养路费并购买配件,因钱未带够于中午12时左右从县城返回某村。为逃避交纳过桥费,便绕道县城西环路行驶(同车乘坐的有其母王某及其雇佣司机(赵某)。至北环路十字路口时,遇见县交通局工作人员陈某明、刘某雷、刘某松、邹某等人在此值勤(因县上要在此路段铺沥青,为施工正常进行,故在此值勤,同时也为防止漏费车辆通过)。当陈某明等值勤人员拦挡杨某所驾车辆时,杨某驾车强行冲过。陈某明、刘某雷、刘某松、邹某遂乘一辆三轮摩托车追赶。被告人杨某沿路曲线行驶,阻挡摩托车超越其驾驶的卡车。至泔河丁字路口时,摩托车从卡车左侧超车,杨某左打方向,占道行驶,将摩托车逼入路边阴沟熄火,杨继续驾车逃跑。此时,适逢礼泉县交警大队干警韩某勇驾驶一辆“北方”牌小轿车路经此地,见状随即停车。听刘某松、刘某雷说明情况后,即乘坐韩所驾小车继续追赶大卡车。追至礼泉县赵镇李村路段时,韩连续呜号并打左转向灯示意超车,当韩所驾小车行至卡车左侧与其车厢前部并齐时,杨某又左打方向占道行驶,致韩所驾车辆与路旁树木相撞。韩某勇当场死亡,刘某雷、刘某松当即昏迷(后鉴定均为轻伤),车辆严重损坏(价值29400余元)。杨某及同车司机赵某听到撞树的响声,杨某从后视镜中看到小车撞在树上飞了起来,遂将车向前滑行了10米左右停了下来。此时乘路过车辆追上来的路政人员陈某明上前打了杨两个耳光,并摘下杨的车牌。杨当即潜逃。同年7月3日在兰州市被抓获归案。 问: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并说明理由。
第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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