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错误
B.正确
第5题
我国与老挝于2002年2月4日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引渡条约》,2012年5月老挝将诺康引渡给中国,在中国境内接受审判。2012年11月6日,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糯康等4人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被判处死刑。2013年经过二审判决,历时3年的“10.5”湄公河惨案终于在主犯糯康等四人被执行死刑而告一段落。
与此同时,根据我国与泰国之间于1993年签订、并于1999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引渡条约》的规定,虽然故意杀人罪属于可以引渡的重罪,但是在该条约第5条第1款中还规定了:“缔约双方有权拒绝引渡其本国国民”,即“本国国民不引渡”条款。2012年7月2日,泰国向9名涉案军人发逮捕令。泰国警方明确表示,这些不法军人涉及藏匿尸体罪、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持有武器罪等。但根据泰国的法律,军人是不能引渡到别国受审的。
问:(1)请简述引渡的定义、引渡的规则和法律效果。
(2)湄公河惨案中,哪些国家有管辖权?分别行使何种管辖权?
(3)本案中,为何诺康最终能被引渡至中国受审?
(4)泰国不法军人没有被引渡至中国,是否合乎国际法规则?为什么?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上学吧”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