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撤销、撤回、注销,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的问题
第1题
生产者应当建立生产管理情况自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控制等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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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委托加工的食品添加剂,除应当按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外,还应标明受委托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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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受他人委托加工食品添加剂的,受委托生产者应当具有委托生产范围内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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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不真实、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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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标签上可不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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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书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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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据《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许可机关应当将办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档案材料的保存期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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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许可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退回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交申请书;退回许可申请的,许可机关以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许可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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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书格式和编号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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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食品添加剂证书应当载明生产者名称、住所、生产地址、食品添加剂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发证机关加盖公章、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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