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12时许,谢某、赵某在某市将军小学附近,见小学生小周(12岁)腰间带着钥匙,便尾随小周到其家庭住处,在楼下守候,伺机作案。13时许,小周从家里出来,行至一建筑工地时,赵某即上前用胳膊猛勒住小周的头部,致小周昏迷。谢某则将小周腰间的钥匙抢走。谢某、赵某随即到小周家,用抢来的钥匙打开房门,盗走彩电、电脑等物,价值2万余元。同年10月16日下午,谢某遇到赵某,闲聊中赵某提出去:“搞”一辆摩托车,谢某表示同意。后赵某去寻找目标。当晚8时许,赵某假意雇肖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到加油站载上谢某一同来到市郊大桥附近,以等人为由让肖某停车等候。赵某趁肖某下车未拔出钥匙之际,将摩托车开走,肖某欲追赶,谢某则以赵某用其车去找人、等会儿还回来等理由稳住肖某。后谢某又以去找赵某为由,叫肖某在原地等候,自己趁机逃跑。肖某报案,公安机关将谢某、赵某抓获。赵强对犯罪事实供不认讳,并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待了本案所述的上一起犯罪事实。而谢军在犯罪的主要情节上避重就轻。
【问题】请分析本案中谢某和赵某的刑事责任
第1题
甲于2016年1月1日借给乙100万元,依双方约定,乙应于2016年12月31日返还借款,月息1.5%.
1.如果甲于达成借款协议后反悔,不愿借款给乙,乙可否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一)情景一:乙未经甲同意,与丙约定由丙承受其对甲的债务。
1.乙与丙约定由丙承受其对甲的债务,此约定的效力如何?
2.依照乙丙之间的债务承担协议,丙于2016年12月31日向甲清偿本息,甲起初以丙不是债务人为由拒绝受偿,但是又于2017年1月31日表示受领,试分析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的变动情况。
(二)情景二:甲虽然承诺不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但却瞒着乙于2016年6月30日将债权让售给丁,以借款应急。
3.甲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效力如何?
4.丁于2016年12月31日向乙出示了甲转让债权给自己的证明,请求乙付款时,才知道乙已经于12月初陷于支付不能,丁可否请求甲赔偿损害。
第4题
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迸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问题:
1.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想继续租用该房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
2.李某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3.李某是否可以更换热水器?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4.李某购买空调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5.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张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6.对于黄某的损失,郝某、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7.对于张某木箱内衣物浸泡受损,李某、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第5题
的方式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该婚姻随后在一件由该男子提起诉讼中被法国法院宣告无效。按照《法国民法典》第148条规定,年龄在21岁以下的人结婚,须得父母同意。而且,法国法视父母同意为未成年人结婚的必要条件,应依当事人各自的属人法。然而,英国法把父母对未成年人婚姻的同意作为婚姻形式问题,受婚姻举行地法调整。1908年,此案在英国法院起诉。
【问题】
1.此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哪一问题,依哪国法进行?
2.本案如何判决?
第6题
人越来越多。赵某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马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马某随即写了“今借赵某人民币6 000元”的字条,签署自己的姓名后放在饭桌上。不料,几日后,马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方知赵某竟以该借条为据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偿还借款6 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向赵某出具了借据,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材料2:在艺术界小有名气的陈鹏好心为朋友的亲戚签名,没想到朋友在签名上面打印出23万元的欠条,凭空生出无端巨债。而这位朋友却称陈鹏四年来一直向自己借钱,双方各执一词。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判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判决陈鹏偿还借款23万。
【问题】请根据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和原理,谈谈你对法院判决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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