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为()
A.7天
B.15天
C.20天
D.30天
第1题
A.被审验单位由于严重亏损而导致增资前的净资产小于注册资本
B.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C.被验资单位尚未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变更情况做出相关会计处理
D.出资者投入的知识产权的价值难以确定
第2题
A.甲会计师事务所起诉王某.周某没有在其出具的验资报告说明段中注明甲会计师事务的名称和验资情况
B.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起诉王某.周某没有发现丙公司8月8日抽逃资金的行为
C.丙公司的债权人辰公司以丙公司拒不偿还其10万元货款为由,要求王某.周某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赔偿
D.Y公司以王某.周某没有在验资报告的意见段中对其实际出资超过规定份额的部分进行说明为由要求更改验资报告
第3题
(1)根据协议、合同和章程的规定,丙有限责任公司申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 0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60%和40%,在2008年5月1日和2008年8月15日之前分两期交纳,每期交纳各自出资额的50%。
(2)第一期出资已于2008年5月1曰到位,其中,甲公司以货币资金90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货币资金600万元出资。上述出资已经EFG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08年5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文号为“黑E会验字第32号”。
(3)第二期出资已于2008年8月15日到位,其中,甲公司以货币资金90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货币资金600万元出资。
要求:
(1)简要回答第一期出资验资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哪些资料以形成审验证据?
(2)请回答被审验单位第一期出资的出资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请回答被审验单位第二期出资的出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请代为编制第二期出资的验资报告说明段。
第4题
U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了拟设立的X有限责任公司(筹,以下简称X公司)的设立验资业务。X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由中方甲公司和外方乙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甲、乙两方的出资比例分别为60%和40%。
A注册会计师是U会计师事务所指定的对该项验资业务负最终责任副主任会计师,B注册会计师担任该验资项目的业务负责人。
在与U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之前,甲公司派出高级财务人员编制了《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与该项业务相关的其他情况如下:
(1) 承接验资业务前,U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职业道德的主任会计师考虑到甲公司是X公司的关联实体,同时又是本所的常年审计客户,因此本所不具备承接X公司验资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
(2) C注册会计师向U会计师事务所陈述了其父担任X公司总经理的事实,提出退出验资项目组,以免对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但U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验资业务既非审计、又非审阅,无须考虑个人及家庭关系对独立性的影响。
(3) 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项验资业务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鉴证业务。鉴证对象是X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由X公司负责;鉴证对象信息是甲公司编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由甲公司负责;乙公司不是责任方。
(4) 按协议规定,甲公司的出资份额为480万元,其中包括建筑物出资180万元。由于国务院新近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房地产的政策,甲公司对丙资产评估公司做出的房屋价值300万元表示异议,认为市值不能低于400万元,各方坚持己见,难以协调一致。B注册会计师认为该情况导致验资范围受限,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验资证据,拟发表保留意见。
(5) 按协议规定,乙公司应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出资币种为美元。乙公司按规定日期(当日人民币兑美元的市场汇率为6.7:1,将48万美元存人指定银行账户。B注册会计师在填写《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时在乙公司原币金额栏内填写了48万元,在注册资本币种金额栏内填写了321.6万元。
(6) 考虑到甲公司、乙公司的实际出资额均超过了出资协议规定的份额,A注册会计师认为,应进一步了解x公司及其出资者对超过的部分的处理情况。但B注册会计师认为,验资的目的是验证x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的出资情况,无须关注超过出资份额的部分的处理情况。
要求:
请逐一针对上述情况,指出U会计师事务所以及A和B注册会计师的观点或做法中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5题
A.取得被出资土地的平面图,并到现场察看
B.查询K市的城市规划,检查是否已被国家征用
C.检查K市土地管理部门的批文和法律手续
D.检查是否办理交接手续,是否得到各方认可
第6题
A.债权人可以向甲公司、丙公司和某会计师事务所追索
B.甲公司虚假出资,丙公司非法抽逃资金,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C.某会计师事务所明知丁公司设立时甲公司出资不实,仍予验资,应在其虚假验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D.债权人无权向甲公司、丙公司和某会计师事务所追索
第7题
A.债权人可以向甲公司、丙公司和某会计师事务所追索
B.甲公司虚假出资,丙公司非法抽逃资金,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C.某会计师事务所明知丁公司设立时甲公司出资不实,仍予验资,应在其虚假验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D.债权人无权向甲公司、丙公司和某会计师事务所追索
第8题
甲、乙、丙三位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甲、乙出资人按照出资协议的约定按期缴纳了出资额,丙出资人通过与银行串通编造虛假的银行进账单,虚构了出资。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接受委托对拟设立的丁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组负责人。审验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实施了检查文件记录、向银行函证等必要的程序,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但未能发现丙出资人的虚假出资情况。A注册会计师在出具的验资报告中认为,各出资人已全部缴足出资额,并在验资报告的说明段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丁公司注册登记半年后,丙出资人补足虚构的出资额。一年后,乙出资人抽逃其全部出资额。两年后,丁公司因资金短缺和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不低债,无力偿付戊供应商的材料款。戊供应商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验资报告为由,向法院提供民事诉讼,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ABC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三项抗辩理由,要求免于承担民事责任:一是审验工作乃分支机构所为,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二是戊供应商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不存在合约关系,因而不是利害关系人;三是验资报告已经注明“仅供工商登记使用”,戊供应商因不当使用验资报告而遭受损失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要求:
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戊供应商可以对哪些单位或个人提起民事诉讼?
ABC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第9题
要求:
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戊供应商可以对哪些单位或个人提起民事诉讼?
(2)ABC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2)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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