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位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甲、乙出资人按照出资协议的约定按期缴纳了出资额,丙出资人通过与银行串通编造虛假的银行进账单,虚构了出资。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接受委托对拟设立的丁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组负责人。审验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实施了检查文件记录、向银行函证等必要的程序,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但未能发现丙出资人的虚假出资情况。A注册会计师在出具的验资报告中认为,各出资人已全部缴足出资额,并在验资报告的说明段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丁公司注册登记半年后,丙出资人补足虚构的出资额。一年后,乙出资人抽逃其全部出资额。两年后,丁公司因资金短缺和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不低债,无力偿付戊供应商的材料款。戊供应商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验资报告为由,向法院提供民事诉讼,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ABC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三项抗辩理由,要求免于承担民事责任:一是审验工作乃分支机构所为,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二是戊供应商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不存在合约关系,因而不是利害关系人;三是验资报告已经注明“仅供工商登记使用”,戊供应商因不当使用验资报告而遭受损失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要求:
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戊供应商可以对哪些单位或个人提起民事诉讼?
ABC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第5题
国务院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向()申请登记。
A.国家工商局
B.省级工商局
C.地市工商局
D.所在地工商局
第6题
国务院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向()申请登记。
A.国家工商局
B.省级工商局
C.地市工商局
D.所在地工商局
第7题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股权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股权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无权将股权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丁
第8题
国务院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向()申请登记。
A.国家工商局
B.省级工商局
C.地市工商局
D.所在地工商局
第9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甲拟转让自己的股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向乙转让应得到丙、丁过半数同意
B.甲向戊转让应该得到乙、丙、丁过半数同意
C.甲向戊转让时,乙、丙、丁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D.甲向戊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乙、丙、丁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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