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解析:《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第1题
小丽与小王离婚后独自抚养二人的女儿小梅。离婚三年内,小王只来看了女儿两次。小丽认为生父长时间不探望女儿不利于女儿成长,遂诉至法院,要求小王定期探望女儿。探望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小王必须去探望他的女儿小梅。()
第2题
A.法院可以强制小王探望他的女儿小梅
B.法院不能对怠于履行探望权的父亲强制执行
C.经小丽申请,法院应当强制小王探望他的女儿小梅
D.探望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小王必须去探望他的女儿小梅
第3题
第4题
小丽与小王离婚后独自抚养二人的女儿小梅。离婚三年内,小王只来看了女儿两次。小丽认为生父长时间不探望女儿不利于女儿成长,遂诉至法院,要求小王定期探望女儿。经小丽申请,法院应当强制小王探望他的女儿小梅。()
第5题
小丽与小王离婚后独自抚养二人的女儿小梅。离婚三年内,小王只来看了女儿两次。小丽认为生父长时间不探望女儿不利于女儿成长,遂诉至法院,要求小王定期探望女儿。法院不能对怠于履行探望权的父亲强制执行。()
第6题
A.离婚时双方先协议处理
B.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归小王,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小王个人债务
C.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小王对小丽进行补偿
D.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小性个人所有,共同还贷部分无需补偿给小丽
第7题
A.如果在小丽未办理结婚登记前,父母赠与女儿这笔嫁妆,则属于小丽的婚前个人财产
B.如果在小丽办理结婚登记后,父母赠与女儿这笔嫁妆,又未明确表示是对女儿的个人赠与的,则应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C.如果在小丽办理结婚登记后,父母赠与女儿这笔嫁妆,又明确表示是对女儿的个人赠与,则属于小丽的个人财产
D.小丽与丈夫对该嫁妆有特别约定的,按照约定来认定其归属
第9题
A.如果妻子不孝敬公婆,丈夫以此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应当立即判决准予离婚
B.如果妻子不孝顺公婆的行为,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过后仍坚持离婚的,才准予离婚
C.小王不能以妻子不孝顺公婆为由起诉离婚
D.妻子不孝顺公婆的行为还没达到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不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第1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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