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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送达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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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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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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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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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送达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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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木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送达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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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7日制作《不予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送达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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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7日制作《不予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送达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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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前应经()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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