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营利性社会组织
B.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C.乡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D.公益性社会组织
E.直接无偿捐赠
第1题
A.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B.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C.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D.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2题
A.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B.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C.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D.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A.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B.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不予免征增值税
C.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D.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
E.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无法追回专用发票的,不予免税
第6题
A.自然人出租商铺,年租金收入6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
B.某咨询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第一季度咨询收入28万元,将办公楼出售,获得含税收入380万元,其咨询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待遇
C.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D.纳税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放弃免税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E.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其放弃免税声明的当月起12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
第7题
B.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停止适用上述政策
C.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可追溯执行上述增值税政策
D.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
第8题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本企业简易征税项目
B.将自产的货物无偿捐赠给灾区
C.将购进的货物无偿捐赠给其他企业
D.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第9题
A.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B.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C.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D.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10题
A.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B.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C.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D.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第11题
A.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B.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C.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D.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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