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销路好,赚钱多。1999年底该外商想再追加投资,他在聘请专业人士经过认真调查测算和筹划以后,于2000年6月在原合资公司所在城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又新办了一个合资企业,让中方以土地与房屋作为投资,以缩短工程工期和节约新建企业的费用;同时,将原合资公司中的研发部门独立出来,在开发区内新组建一个为这两个合资企业服务的研发中心,自负盈亏,独立纳税。这一筹划的实施,每年可使该外商少负担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百万元。 原因何在呢?一是该外商不在原合资企业中追加投资,而是选择再新办一个合资企业,因为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如果在原合资企业的基础上追加投资,其追加的投资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年免税、三年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再新办一个合资企业,则可享受到“二年免税、三年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二是新办的合资企业和研发中心选择设在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按税法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三是将研发部门从原合资企业中独立出来,建一个独立的研发中心,主要是因为其生产的产品中含有研发部门开发的软件系统,产品销售时无法单独核算产品中所含软件的价值,由于软件价值包含在产品中又无法分开核算,按规定应依产品适用的17%的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同时按适用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享受不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的软件产品增值税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和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成立独立的研发中心后,其开发的软件可以按照独立价格卖给两个合资企业,不但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且购进使用该软件的两个合资企业的增值税还能得到抵扣。 (资料来源:《中国税务报》,2002—01—29,作者戴海先,有删改) 分析要求:该案例采用了哪种税务筹划技术?你从中受到什么启发?
第2题
余公积1 000万元,未分配利润4 00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 000 71元。其中,甲公司持股比例为80%,所得税税率33%,初始投资成本4 000万元;乙公司持股比例为20%。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甲公司拟按账面价值转让其所持有的华瑞公司的股份给丙公司,该业务应如何操作(为了便于经济效益分析,不考虑其他业务及税种的影响)? 根据《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 390号)规定,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方案1,甲公司按账面价值转让。 转让价格为10 000×80%=8 000万元;转让收益为8 000—4 000=4 000 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为4 000×33%=1 320万元;甲公司股权转让的实际收益为4 000—1.320=2 680万元。 丙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为8 000万元。 又根据国税函[2004]390号规定,“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税发[1998]9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可得出如下税收筹划方案。 方案2,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先按账面价值1 600万元受让乙公司1 6%的股份,使甲公司的持股比例达到96%,投资成本变更为5 600万元,然后再将96%的股权转让给丙公司。 甲公司效益分析:转让价格为10 000×96%=9 600万元,其中股息性质的所得为5 000×96%=4 800万元,因双方所得税税率一致,按现行税法规定免予补税。 转让收益(税法口径)为9 600—5 600—4 800=—800万元;甲公司股权转让的实际收益为9 600—5 600=4 000万元;甲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为0元,形成股权转让损失800万元。不但不用缴纳所得税款,反而形成以后可税前扣除的投资损失800万元,相当于该业务应纳所得税—264万元。 丙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支付9 600万元享有瑞华公司96%的股权;为了便于与其他方案分析比较,同比计算相当于支付8 000万元享有瑞华公司80%的股权。 方案3,华瑞公司先将未分配利润全额进行分配,然后再按账面价值转让80%的股份。利润分配后,甲公司可得到股息3 200万元(4 000×80%),按税法规定,双方所得税税率一致,分得的股息免予补税。分配股利后,华瑞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 000万元。 甲公司效益分析:转让80%股份的价格为6 000×80%=4 800万元;转让收益(税法口径)为4 800—4 000=800万元;应纳所得税为800×33%=264万元;甲公司股权转让的实际收益为3 200+800—264=3 736万元;丙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为4 800万元。 分析要求:为甲公司选择一个方案,并简要说明原因。
第3题
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时除考虑获得的收益外,还应考虑税务筹划。其考虑的主要税种为( )。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企业所得税
第4题
纳税人对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行税务筹划时,考虑的税种有( )。
A.增值税
B.营业税
C.消费税
D.企业所得税
第5题
增值税两类纳税人身份的税务筹划,主要是利用( )判断法计算税负平衡点以决定身份的选择。
A.退税率
B.成本利润率
C.抵扣率
D.增值率
第6题
情况下,应当采用( )。
A.个别计价法
B.加权平均法
C.移动加权平均法
D.先进先出法
第7题
A.自营运输,按17%的税率计算抵扣增值税
B.外购运输,按7%的税率计算抵扣增值税
C.自营运输,按6%的税率计算抵扣增值税
D.外购运输,按4%的税率计算抵扣增值税
第8题
啤酒、果木酒等。春节临近,大部分消费者都以酒作为馈赠亲友的礼品。针对这种市场情况,公司于2月推出了“组合装礼品酒”的促销活动,将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果木酒组成成套的礼品酒销售,该月共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45万元,与上月销售收入大体相同,但公司2月应纳消费税税款却比上月明显增加,公司财务部门认为税务机关算错了,但税务机关坚持认为核算没有错误。 (资料来源:张中秀、汪昊:《纳税筹划宝典》(第3版),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分析要求:蓝天酒业2月份多缴消费税的原因何在?有何启示?
第9题
其中设备款为1 200万元(含税价),专有技术费500万元,专用技术辅导费为100万元。因此,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华隆机械有限公司应纳营业税为: (500+100)×5%=30(万元) 有人向华隆机械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建议:海德实业有限公司总共发生的1 800万元支出款项,华隆公司可以接受,但对于华隆公司来说,对这1 800万元分项订立合同意义不大。因此建议华隆公司销售部签订合同时,将专有技术费500万元和专用技术辅导费100万元合并到设备价款中去,其他服务同样提供给海德实业有限公司。此人认为,通过如此筹划,企业可以免缴营业税30万元,实现节税30万元。(为了方便,这里不再分析与此相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资料来源:庄粉荣,载《润博税收筹划》,略作删改) 分析要求:此筹划方案是否可行?请说明理由。
第10题
元研制生产某种型号的机床。经研究,共拟出两种方案: 第一套方案是设甲、乙、丙三个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彼此间存在着购销关系:甲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作为乙企业的原材料,而乙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提供给丙企业。 经调查核算,甲企业提供的原材料市场价格为每单位10 000元(这里一单位是指生产一件最终产成品所需原材料数额),乙企业以每件15 000元提供给丙企业,丙企业以每件20 000元的价格向市场出售。预计甲企业为乙企业生产的每单位原材料会涉及850元的进项税额,并预计年销售量为1 000台(以上价格均不含税),那么甲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额为: (10 000×1 000×17%—850×1 000)元=850 000(元) 乙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额为: (15 000×1 000×17%—10 000×1 000×17%)元=850 000(元) 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 (20 000×1 000×17%—15 000×1 000×17%)元=850 000(元) 甲、乙、丙应纳增值税额合计数一85+85+85=255(万元) 第二套方案是设立一个综合性公司,公司设立甲、乙、丙三部门。基于上述市场调查材料,可以求出该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额大致为: (20 000×1000×17%—850×1 000)=2 550 000(元) 分析要求:试比较两种税务筹划方案的可行性,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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