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期末调整会计分录。
第1题
凌云公司发生如下三笔业务:
(1)2007年1月1日,租用营业场所,凌云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2年的租金,共计300000元。
(2)2007年1月3日,购买轿车一辆,价值136000元,凌云公司以银行存款全额付款。
(3)2007年1月5日,从勤业公司购入存货,价款为60000元,凌云公司尚未付款,存货已经验收入库。
要求:请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完成其会计分录的编制。
第2题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第3题
要求:计算凌云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
第4题
凌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公司”)2007—2010年有关无形资产的业务如下:
(1)2007年1月,凌云公司以银行存款1 200万元购入一项土地使用权(不考虑相关税费)。该土地使用年限为30年。
(2)2007年6月,凌云公司研发部门准备研究开发一项专有技术。在研究阶段,企业为了研究成果的应用研究、评价,以银行存款支付了相关费用800万元。
(3)2007年8月,上述专有技术研究成功,转入开发阶段。企业将研究成果应用于该项专有技术的设计,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分别为1000万元、900万元和400万元,同时以银行存款支付了其他相关费用100万元。以上开发支出均满足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4)2007年10月,上述专有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凌云公司预计该专有技术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凌云公司无法可靠确定与该专有技术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5)2008年4月,凌云公司利用上述外购的土地使用权,自行开发建造厂房。厂房于2008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所发生的必要支出2400万元(不包含土地使用权)。该厂房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30万元。假定凌云公司对其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6)2010年5月,凌云公司研发的专有技术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经批准将其予以转销。
要求:(1)编制凌云公司2007年1月购入该项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分录(单位:万元,下同)。
(2)计算凌云公司2007年12月31日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
(3)编制凌云公司2007年研制开发专有技术的有关会计分录。
(4)计算凌云公司研制开发的专有技术2008年年末累计摊销的金额。
(5)分析土地使用权是否应转入该厂房的建造成本;计算凌云公司自行开发建造的厂房2009年计提的折旧额。
(6)编制凌云公司该项专利权2010年予以转销的会计分录。
第5题
凌云公司2006—2008年有关投资业务如下:
(1)2006年1月1日,凌云公司以610万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10万元,支付的相关费用0.6万元)购入A公司10%的股权(A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其股权不存在活跃市场),A公司当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假定A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等)。凌云公司对A公司没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
(2)2006年5月10日,凌云公司收到A公司支付的现金股利10万元。
(3)2006年A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假定利润均衡发生)。
(4)2007年1月1日,凌云公司又从A公司的另一投资者处取得A公司20%的股份,实际支付价款1300万元。此次购买完成后,持股比例达到30%,对A公司有重大影响,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2007年1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200万元。
(5)2007年A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
(6)2007年末,A公司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资本公积200万元。
(7)2008年1月5日,凌云公司将持有的A公司15%股权对外转让,取得款项1400万元,从而对A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响,凌云公司将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
(8)2008年4月20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4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凌云公司与投资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单位:万元)。
第6题
凌云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公司”),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2008年3月31日批准对外报出。凌云公司2007年度的所得税费用汇算清缴日为2008年3月31日,所得税费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公司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在未来3年内能够转回,长期股权投资期末采用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均作为暂时性差异处理。不考虑除所得税费用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凌云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在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发现凌云公司有如下会计处理不正确的事项。
凌云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以及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凌云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取得A公司20%的股份作为长期投资。2007年12月31日对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20000万元,销售净价为17000万元,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90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凌云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预计为17000万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3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A公司 30000000
(2)B公司为凌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凌云公司20%的股份,计1800万股。因B公司欠凌云公司3000万元,逾期未偿还,凌云公司于2007年4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该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保全B公司所持有的凌云公司法人股。同年9月29日,人民法院向凌云公司送达民事裁定书同意上述申请。
凌云公司于9月30日对B公司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偿还欠款。至2007年12月31日,此案尚在审理中。凌云公司经估计该诉讼案件很可能胜诉,并可从保全的B公司所持凌云公司股份的处置收入中收回全部欠款,凌云公司调整了应交所得税费用。
凌云公司于2007年12月31日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30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0000
(3)2008年2月4日,凌云公司收到某供货单位的通知,被告知该供货单位2008年1月20日发生火灾,大部分设备和厂房被毁,不能按期交付凌云公司所订购货物,且无法退还凌云公司预付的购货款200万元。凌云公司已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该供货单位偿还预付的货款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凌云公司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处理,并按200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凌云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2000000
贷:预付账款 200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00
贷:坏账准备 2000000
与此同时对2007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4)凌云公司2007年1月1日用货币资金1000万元从证券市场上购入C公司股份的25%,并对C公司具有重大影响,但凌云公司对C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C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C公司2007年1月1日的所有者权益为3000万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680万元。
凌云公司2007年1月1日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1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2007年凌云公司对C公司的投资未进行其他会计处理。
(5)凌云公司对上述各项交易或事项均已确认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费用影响。
要求:
(1)对凌云公司上述会计处理不正确的交易或事项做出调整会计分录,涉及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调整的,合并一笔分录进行调整。
(2)将上述调整对会计报表的影响数填入表30-1(调增以“+”号表示,调减以“-”号表示)。
表30-1 2007年度会计报表项目调整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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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借方发生额 | 贷方发生额 |
主营业务收入 | 1280 | |
主营业务成本 | 620 | |
其他业务收入 | 125 | |
其他业务成本 | 66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 | |
销售费用 | 24 | |
管理费用 | 43 | |
财务费用 | 35 | |
资产减值损失 | 21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8 | |
投资收益 | 8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9 | |
营业外收入 | 102 | |
营业外支出 | 25 | |
所得税费用 | 232 |
要求:根据这一材料编制凌云公司2007年度利润表。
第8题
要求:做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
第9题
凌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公司)2007年所得税税率为33%,2008年所得税税率为25%。凌云公司2007年度与所得税有关的经济业务事项如下:
(1)2007年12月末,凌云公司期末存货中有部分库存商品(账面余额3000万元)发生了价值减损,凌云公司对此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只能在实际发生损失时扣除。
(2)2005年12月,凌云公司购入一台管理用电子设备,入账价值为3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0,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按照税法规定,应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与会计一致。
(3)2007年年末,凌云公司所持有的交易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其购入成本为640万元,凌云公司已按新准则的要求确认了相关的损失,将其计入了当期损益。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在税前抵扣的是其购入成本。
(4)2006年1月1日,凌云公司投资于南强公司,占南强公司表决权资本的40%,准备长期持有,对南强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时凌云公司发生的投资成本为4000万元(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至2007年年末,因确认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投资企业所拥有的份额而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可在税前抵扣的是其初始投资成本。
假定凌云公司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与所得税计算缴纳相关的事项;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而且以后年度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对上述业务事项,判断是否形成暂时性差异;如果是,请分析说明其对200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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