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
被告人:张某某,男,24岁,某工厂工人。张某某因换工作服与本厂工人刘某某发生口角,并撕打,产生报复心理。随即回
家将开山用的土炸药包带在身上,在返回机电厂的途中,将正在行驶中的一台手扶拖拉机截住,逼着司机将其送到工厂。当拖拉机行至机电厂附近时,司机弃机逃掉。张跑到刘的车间,寻找刘某某未见,便在车间门口等刘,并将炸药包拿出,宣称要让刘某某过来受死。厂保卫处人员以及公安人员及时赶来,对其进行劝说,最后张某某交出炸药包。对张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判刑(只答判刑原则,不答具体刑期),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