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上诉、抗诉后,对案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讯问了叶某,听取了毛某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且充分,但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叶某量刑不当,应当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0年。但是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第二审人民法院不能改判叶某的第一审判决。经过这种调查讯问式审理之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刑事部分的判决撤销,发回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县人民法院安排原合议庭的成员马上对此案进行重新审判。在审判过程中,合议庭发现原判决确实存在量刑不当问题,于是改判叶某有期徒刑10年,并且将原判决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赔偿额也作了改判。并在判决书中写道:“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提起上诉、抗诉。”最后,县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
问:在本案中,有哪些地方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3题
A.行政单位业务的目的是社会公共需要
B.行政单位会计必须服从预算管理的要求
C.行政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
D.行政单位会计不要求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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