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依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对于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应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相关的问题
第1题
依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国税函〔2016〕12号),自2016年一季度起,本市核定征收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环节需要同时填报《核定征收企业收入总额明细表》。()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依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国税函〔2016〕12号),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还应报送《企业研发支出多栏式明细账汇总表》。()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依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报送《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辅助账》()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依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沪国税函〔2016〕12号),对于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表A107014)填报时,还需按照项目名称填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研发项目登记编号。()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沪税函〔2021〕11号),汇算清缴期后,如纳税人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主动进行更正申报的,无需加收滞纳金()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依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沪国税函(2018)22号),纳税人2018年发生资产损失的,应当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进行资产损失备案。()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依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沪国税函(2018)22号),纳税人2018年发生资产损失的,应当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进行资产损失备案。()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甲国居民R公司2016年度来源于乙国所得200万元,甲国、乙国均实行属人兼属地税收管辖权,甲、乙两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40%和30%,甲国对境外所得实行扣除法。该公司2016年度境外所得应向甲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甲国某居民公司2016年度来源于乙国所得200万元,甲国、乙国均实行属人兼属地税收管辖权、甲、乙两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40%和30%,甲国对境外所得实行扣除法。该公司2016年度境外所得应向甲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685号),如企业2016年度未及时申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可在以后5年内追溯享受()
点击查看答案
第11题
某批发兼零售的居民企业,2016年度自行申报营业收入总额350万元、成本费用总额370万元,当年亏损2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该企业申报的收入总额无法核实,成本费用核算正确。假定对该企业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8%,该居民企业2016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点击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