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材料请回答 75~78 题:
2008年A市B县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采购茶叶。乙公司在某茶厂采购茶叶之后,将销售发票开给甲公司,乙公司没有就该项采购业务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A市B县国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要求乙公司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县地税局决定乙公司应缴纳营业税3000余元,并且缴纳相应的滞纳金。乙公司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甲公司的委托实施代购行为,该税款应当由甲公司缴纳。县国税局未采纳乙公司的意见,坚持要求乙公司纳税。乙公司认为地税局决定的营业税的税额过高,拒绝缴纳该项税款。
第 75 题 乙公司对税务机关作出缴纳增值税的决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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