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B.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C.该批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丁公司
D.该批货物毁损的风险于11月5日转给丁公司
E.在乙公司未付清款项之前,所有权属于甲研究所
第1题
甲研究所与乙公司于2012年8月1日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研究所购买两台具有特定性能的石墨卷材生产设备,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研究所支付100万元预付款;甲研究所应于2012年11月1日之前交付第一台设备(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验收设备合格后在11月10日之前付清余款200万元。为了担保乙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丙公司在买卖合同的最后一页承诺:“本公司同意为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签字盖章。乙公司依约向甲研究所支付了100万元预付款。甲研究所按时生产出了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并于2012年10月30日通知乙公司提货。
若乙公司未按时提货,却于11月12日通知甲研究所:“由于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已不需要该设备,特提出解约买卖合同。”则甲研究所( )。
A.可以将设备提存
B.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
C.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D.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E.若同意解除合同,则不需要再交付剩余设备,也不用返还乙公司100万元预付款
第2题
A.可以将设备提存
B.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
C.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D.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E.若同意解除合同,则不需要再交付剩余设备,也不用返还乙公司100万元预付款
第3题
甲研究所按时生产出了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并于2008年10月30日通知乙公司提货。乙公司未按时提货,却于11月12日通知甲研究所:由于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已不需要该设备,特提出解约买卖合同。甲研究所与乙公司协商未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研究所是否可以将买卖合同约定交付的设备提存?并说明理由。
(2)甲研究所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3)如果甲研究所同意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再向乙公司交付约定的设备?是否可以不向乙公司返还100万元预付款?分别说明理由。
(4)因丙公司的承诺而发生的保证关系的当事人是谁?
(5)甲研究所是否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第4题
2003年7月,乙公司将“A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公司。
2003年8月,丙公司就“A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初步审查后受理了丙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同年9月,甲研究院就与“A治疗仪”相同的发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该发明创造被称为“A治疗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初步审查后,以丙公司已经就相同发明创造在甲研究院申请日前申请专利为由,驳回了甲研究院的该发明专利申请。
甲研究院经过调查认为,丙公司无权就“A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理由是:第一,王某作为“A治疗仪”的发明人,在甲研究院从事的工作与该发明创造有关,其退职后与乙公司合作开发该产品应当属于甲研究院的职务发明;第二,甲研究院实际于2002年5月就已经完成“A治疗器”的发明,而“A治疗仪”的发明创造完成时间是2003年6月,因此,“A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为此,甲研究院就驳回申请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王某在获悉乙公司将“A治疗仪”的发明权转让给丙公司之后,以乙公司将该专利权转让给丙公司未经其同意为由,于2003年10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转让无效。
问题:
第7题
A.甲公司可以随时通知乙公司而解除合同
B.甲公司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否则,解除权消灭
C.该合同自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解除通知时解除
D.如乙公司对是否具备解除条件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8题
A.乙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到甲公司应当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B.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汀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等内容
C.乙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代替劳务派遣协议
D.甲公司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乙劳务派遣公司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9题
A.甲可以有偿使用该项技术
B.甲可以无偿使用该项技术
C.甲对该项技术有优先受让权
D.甲对该项技术无任何权利
第10题
2013年8月1日,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开始商洽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事宜。甲公司人力资源部张经理对乙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具有订立劳务派遣协议资格提出疑义。乙劳务派遣公司李经理当场表态,乙劳务派遣公司从2005年就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至今履行良好。李经理请张经理放心,乙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一向守法合规。经过一段时间的洽商,张经理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报告了洽商进展情况。会上,总经理要求张经理研究三个问题: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修改后,乙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按照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公司的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三是公司在2011年与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为期3年的劳务派遣协议还能继续履行么?张经理带着问题找到公司聘用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逐一解答了张经理的问题。
关于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到甲公司应当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B.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等内容
C.乙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代替劳务派遣协议
D.甲公司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乙劳务派遣公司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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