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年
B.四十八年
C.六十年
D.四百年
第1题
A、鸡人:皇宫中报时的卫士。
B、无复鸡人报晓筹 筹:筹码。
C、四纪:四十八年。
D、不及卢家有莫愁 莫愁:古洛阳女子,嫁为卢家妇,婚后生活幸福
第2题
A、如何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
B、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
C、终是圣明天子事,景阳宫井又何人。
D、自是君王先错计,爱将耳目寄他人。
第4题
纪伟于1952年与文丽结婚,婚后生有两子,长子纪诚,次子纪彬。1972年纪诚同李青结婚。婚后,纪诚夫妇准备搬出另过,由于当时纪家的生活比较拮据,所以在分家析产时,纪伟夫妇为了照顾工资收入较低的纪诚夫妇,便将缝纫机一台、自行车一辆、罗马手表一块(系纪伟与文丽结婚时购买的结婚纪念物)以及大衣柜一个和床等日用品均分给纪诚夫妇。同时,纪伟夫妇与纪诚夫妇商定:待纪彬结婚成家之时,纪诚夫妇须给付纪彬结婚款300元。对此,纪诚夫妇表示同意。于是,纪诚夫妇搬出另过。1980年,纪彬结婚,纪诚夫妇给付纪彬结婚款200元,尚欠100元钱,纪诚承诺以后一定给付。纪诚在同李青共同生活期间,先后购置了黑白电视机一台、洗衣机一台;1990年,纪诚因病故去,其住院期间所花费的医疗费1200元均由纪彬垫付。1992年,李青要改嫁他人,并带走黑白电视机、洗衣机等全部财产,遭到纪家的反对。纪家提出:改嫁可以,但要偿还纪诚夫妇尚欠纪彬的结婚钱100元。另外,纪彬为纪诚垫付的医疗费1200元也要从纪诚的遗产中扣除清偿。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李青诉至法院要求保护其继承权。纪家要求李青从继承的财产中偿还纪诚生前所欠的债务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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