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
B.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
C.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D.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术措施
E.宿舍、办公用房可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第1题
B.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
C.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D.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术措施
E.宿舍、办公用房可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第2题
B、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C、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
D、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第3题
B.2个
C.3个
D.4个
E.5个
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且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A.3m
B.6m
C.8m
D.10m
E.12m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的回车场。A.9m×9m
B.12m×12m
C.13m×13m
D.15m×15m
E.18m×18m
下列需设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施工现场有()。A.建筑高度大于20m的在建工程
B.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C.建筑高度大于32m的在建工程
D.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E.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在建工程
下列关于临时消防救援场地设置要求,正确的有()。A.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B.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短边及在建工程的短边一侧
C.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
D.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8m
E.场地宽度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釆用不燃材料搭设。A.居住建筑
B.公共建筑
C.高层建筑
D.公寓建筑
E.既有建筑改造工程
施工现场的()等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A.库房
B.水泵房
C.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D.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E.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应配置灭火器。A.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B.动火作业场所
C.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D.水泥存放场所
E.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第4题
A.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规定增加25%。
B.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可按规定增加5m。
C.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按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型走道两侧或尽端时,按规定减少2m。
D.对于一些机场候机楼的候机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等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区域,其疏散距离在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并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专家评审纪要中的评审意见适当放宽。
E.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规定增加100%。
第5题
砖基础水泥砂浆应随拌随用,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拌成后3小时内使用完毕。
A.错误
B.正确
第6题
对施工现场防火的—般规定描述不正确的有( )。
A.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必须设临时消防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B.现场使用钓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C.现场允许工程明火保温施工
D.现场食堂用火必须符合防火要求,火点和燃料源应在同一房间内
E.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宿舍严禁明火取暖
第7题
A.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
B.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
C.通风空调工程概算
D.特殊构筑物工程概算
E.流动资金概算
第8题
B、20
C、25
D、30
第9题
A.责令限期改正
B.逾期未改正的,予以关闭
C.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D.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给予赔偿,不用追究刑事责任
E.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10题
2002年5月28日,山东省临沂市某饮食服务公司宿舍楼在拆除过程中坍塌,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
[事故发生经过]
临沂市某道路拓宽拆迁工作中,拟拆除一幢宿舍楼。该工程由临沂市某区拆迁办公室与该区桃园村农民郭、李二人订立了房屋拆除合同。之后,郭、李二人又将此拆除工程非法转包给了郯城县周庄村的农民周某,周即雇用本县民工进行拆除。由于不懂建筑结构和相关施工技术,也无拆除资质,故不会编制方案和拆除前的交底以及相关的组织管理工作。因此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无统一指挥,不按程序施工。当电焊工正在切断建筑物钢筋时,另一部分农民已在将宿舍楼用钢丝绳及手拉葫芦加力拉紧,由于切断钢筋与拉紧钢丝绳作业配合不当,在切断钢筋的同时,继续拉紧的钢丝绳导致墙体失稳倒塌,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
[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拆除工程无施工方案,现场无统一指挥,致使工人对操作程序不清、配合不当,在人员尚未疏散时便开始拉紧钢丝绳,且电焊切割人员仍在切割钢筋,当钢筋切断时,楼房倒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管理方面
由于拆除工程的承包人属无资质承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审查资质,因此带来一系列隐患,承包后,又无相应管理办法,以包代管严重失控。
[事故结论与教训]
1.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2.本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是现场直接指挥拆除工程负责人农民工周某,本人由于不懂拆除工程施工技术,也无相应资质,预先无方案指导,也未向拆除农工民进行交底,盲目施工导致楼房倒塌,死亡4人,重伤2人,负有直接责任。
3.本次事故的发包单位是临沂市某区拆迁办公室。该拆迁办公室对房屋拆除工作无明确管理措施,任农民工再次转包,完全成为一种买卖的商业行为,失去了对人的安全的保护,违反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因此,该拆迁办公室的上级单位应该对此次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事故的预防措施]
本次事故的主要问题是拆迁办公室没有对房屋拆除工程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制定相关办法并加以贯彻实施,因此,任意将工程发包,未纳入法制管理,而带来施工管理的混乱。所以,临沂市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应认真学习《建筑法》,制定相关规定,杜绝违反规定随意发包拆除工程。
[专家点评]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及改造,房屋拆除工作也相应增多,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不了解拆除工程技术复杂性及危险性,致使施工中连连发生事故。为此,国家在《建筑法》中已有明确规定,房屋拆除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具备安全保证条件。《建筑法》自1998年3月起实行,然而至今并没引起该事故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足够重视,仍然违法发包,可以看出问题的严重性。为此,必须引起各地主管部门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
我们常说要提高法制观念,但不能只是作为一句空话。一个地区如果置《建筑法》规定于不顾,连连发生违法施工,是法制观念淡薄的必然反映,这不只是哪一个单位或哪一个私人包工队问题,而是地区的有关领导的问题。
1.建筑施工的特点有哪些?
2.拆除工程的安全措施中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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