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材料1有法可依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主要由七个法律部门和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构成。——摘自2008年2月28日新华社《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材料2我国法律体系在形成的过程中,已积累了成熟的经验。具体言之,可概括为四个方面:首先。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以中国国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中圆的法律,要解决的是中国的问题,因此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中国国情有两个基本点,一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二是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此两点决定了中国的法律体系在内容和性质上。在作用和功能上都不同于西方,我们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套中国的法律体系。西方法律中有的,凡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我们不会照搬照抄。西方法律中没有的,凡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等发展所需要的。我们就会去创立,像《企业国有资产法》。其二,我们的法律体系,始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是经济基础的反映。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巩固和完善服务的。经济越发展,我们的法律制度与体系就越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具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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