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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是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发承包的实际造价,其中包括了竣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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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下列关于工程决算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B.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 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C.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可以在提 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承包方协商

D.承包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 核意见后的45日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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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在竣工决算的工程造价比较分析中,侧重分析的不包括( )。

A.主要实物工程量

B.工程材料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C.主要材料消耗量

D.建设单位管理费、建筑安装工程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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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5月,绍兴某建筑公司与南京某发包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该工程被列入当年南京市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南京市有关方面派出专员负责工程进度协调、项目资金控制、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委托南京一家招投标咨询公司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跟踪审价。 2007年9月,工程项目全面竣工交付使用。之后,发包企业委托的审价机构审定工程总造价为1.1亿余元,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在审定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之后,发包方尚拖欠原告1000余万元工程尾款,且以各种理由拒付。今年10月,该建筑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仲裁条款,向绍兴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欠款。 在仲裁庭上,发包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指出本案工程项目是南京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该项目至今未按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进行审计。建筑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不但不协助被告搞好项目审计,而且在结算中高估冒算,故要求重新进行审计。说到这里,发包方表现得很有姿态,他们表示审计完毕后,愿意按审计结果支付工程余款。对此,建筑公司的代理律师指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价”是两个概念。所谓“ 审计 ”,是指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投产试运行后,国家审计机关对项目的投资效益、投资质量、国有资金运行状况按照审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评价,实行行政经济监督的行为。所谓“ 审价 ”,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根据合同、国家定额及有关工程资料,对工程结算造价所作的审查核对工作。具体到本案,工程造价已由发包方委托的具有一级审价资格的审价机构审定,且经原、被告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对双方均已产生法律约束力,本案不应以行政审计为名再拖欠工程款。 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绍兴仲裁委员会认为,在建筑公司依约施工后,发包方应及时按约定结清工程款。本案工程造价经中介机构审价并由双方盖章确认,应当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工程决算并非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必经程序。建筑公司要求按有关审价机构审定的工程决算结算工程款的主张可予以支持。最后,裁决南京方面支付1000余万元的工程尾款,并承担相应的仲裁费用。 阅读完选择正确即可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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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停工损失与质量纠纷案

  背景

  上诉人:某建筑工程总公司

  被上诉人:济南市某行政单位

  某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因与济南市某行政单位(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年)鲁高法民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审理查明:

  1990年3月7日,某建筑公司与某行政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行政单位将拟建工程委托给建筑公司施工,建筑面积为3539m2,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实行预决算制,执行87定额,工程造价暂定200万元,工期300天。付款方法约定为:合同生效后10日内,发包方一次拨付50万元作为开工备料款,以后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拨付到90%时停付工程价款。工程竣工交验10天内,发包方以决算额为依据,付清尾款。发包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书10日后仍不结算工程款,应按工程结算总额付给对方贷款利息。合同另外约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发包方应赔付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以后在施工过程中,应行政单位要求,增加了修建行政办公大楼工程,但未签订书面合同。1991年7月,因行政单位资金不足,工程停工。停工期间,建筑公司在工地留有少量人员和部分设备。1992年10月,工程复工。1993年9月,工程竣工。同年9月28日,工程未经验收,行政单位即搬入使用。此后,行政单位根据需要,对部分工程进行了更改。该项工程经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分行营业部审定,工程总结算价值为:4553935.82元。截至1994年4月14日,行政单位共计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3229529.13元,尚欠工程款1324343.69元。建筑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查明:工程竣工后,建筑公司陆续向行政单位提交施工结算书,于1993年12月3日全部提交完毕。行政单位迟至1995年3月22日才将双方结算书送交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分行审核。该行于1995年4月21日作出审定结论。

  一审法院认为: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已实际履行,合同有效。行政单位未及时给付工程欠款,构成违约,除立即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外,还应支付工程欠款的违约金(从1995年4月22日起计算到给付之日止)。行政单位提出工程质量不好,不支付工程欠款利息的主张,因工程未按程序验收,行政单位即搬入使用,并对该工程部分作了更改,且诉讼中并未提出反诉,故其主张不成立。建筑公司要求行政单位支付迟廷给付材料、进度款的违约利息,因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迟延给付材料、进度款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且建筑公司垫付材料、进度款属自愿行为,故建筑公司此主张不应支持。关于建筑公司主张停工损失问题,停工期间,建筑公司虽有相应损失,但复工前后没有向行政单位提出损失的计算和商议赔偿有关事宜,现建筑公司举证不充分,难以查证具体损失,加之建筑公司在法院组织调解时也自愿放弃该项诉讼请求,故此诉讼不予支持。一审法院据此判决如下:

  (1)由行政单位支付建筑公司工程欠款1324343.69元,并支付所欠工程款的违约金(自1995年4月22日起至1996年5月16日止每曰按万分之三计算,1996年5月17日至给付之日止每日按万分之五计算)。

  (2)驳回建筑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00元,由行政单位负担25000元,建筑公司负担5000元。

  建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以下上诉请求。

  (1)行政单位应依约承担逾期给付进度款的违约金805719.80元。

  (2)行政单位应赔偿停工损失314474.99元。

  (3)行政单位不支付工程欠款,按合同约定应以工程结算总额为基数支付违约金,自工程竣工之日起10日后起算(即1993年10月8日起)至支付之日止。

  (4)原一审判决没有判令给付欠款和违约金的时间,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明确。

  行政单位答辩同意一审判决,请求予以维持。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建筑公司与行政单位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法有效。行政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给付工程尾款,逾时不付,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建筑公司提出行政单位应支付迟延给付进度款违约金的请求,合同中对迟廷给付进度款如何计算违约金约定不明,且建筑公司并未因此造成损失,故此请求不予支持。建筑公司要求行政单位赔偿停工损失的主张,应予支持。由于行政单位未能提供资金,致使工程中途停工,确给建筑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应酌情判令行政单位给予适当赔偿。建筑公司提出工程欠款违约金应按合同约定以工程结算总额计算,该项约定显失公平,不应保护。原审判令按工程欠款数额计算违约金是正确的,应予维持。关于违约金的起算日期,考虑到行政单位确有故意拖延审核结算的情节,根据公平原则,以1993年12月3日建筑公司提交完竣工结算书之日扣除建设银行审核结算实际花费的时间(1995年3月22日至4月21日,共计30天),即从1994年1月3日起开始计算。一审判决未判令行政单位给予付工程欠款及违约金的时间,二审中应予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变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年)鲁高法民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第1项为:行政单位支付建筑公司工程欠款1324343.69元,并支付所欠工程款的违约金(从1994年1月3日起至1996年5月16日每日按万分之三计算,1996年5月17日至给付之日止每日按万分之五计算)。

  (2)撤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年)鲁高法民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第2项。

  (3)行政单位赔偿建筑公司停工损失20万元。

  (4)驳回建筑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某行政单位应给付的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付清。

  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共60000元均由行政单位负担。

  分析此案,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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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代表建设工程实际造价的是( )。

A.竣工决算造价

B.中标造价

C.承发包造价

D.结算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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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代表建设工程实际造价的是( )。

A.竣工决算造价

B.中标造价

C.承发包造价

D.结算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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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工程承包方与发包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工程造价文件是()。

A.竣工结算

B.投标报价

C.竣工决算

D.设计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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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承包单位编制的,反映工程项的实际造价的是()。A.中标价B.承包合同价C.竣工结算价D.竣工决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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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工程竣工决算的作用有()。

A.双方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终结的凭证

B.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织部分

C.业主办理交付、验收、动用新增各类资产的依据

D.业主编制竣工决算的主要资料

E.承包方与业主办理工程价款最终结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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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工程竣工结算与工程竣工决算实际上是同一回事。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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