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和正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和正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
第1题
甲公司2004年6月至12月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6月1日,向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 000万元,增值税为170万元,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为2004年12月1日。该商品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2)6月10日,向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为2004年10月10日。该商品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3)6月20日,向丁公司赊销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为85万元;收到丁公司开具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04年12月20日。该商品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4)6月25日,收到应收戊公司账款40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5)6月30日,甲公司对各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对应收乙公司账款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准备,计提比例为5%.假定6月份除上述业务外,甲公司没有发生其他有关应收款项的业务。
(6)9月1日,将应收乙公司的账款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取得期限为3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1080万元,年利率为4%,到期一次还本利息。假定甲公司月末不预提流动资金借款利息。
(7)9月10日,将应收丙公司的账款出售给中国工商银行,取得价款190万元。协议约定,中国工商银行在账款到期日不能从丙公司收回时,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8)10月20日,将6月20日收到的丁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向中国工商银行贴现,贴现金额580万元。协议约定,中国工商银行在票据到期日不能从丁公司收到票款时,可向甲公司追偿。假定贴现利息于票据到期日一并进行会计处理。
(9)12月1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质押借入的流动资金借款到期,以银行存款支付借款本息。至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收到6月1日向乙公司赊销商品的账款。
(10)12月20日,丁公司因财务困难未向中国工商银行支付票款。当日,甲公司收到中国工商银行退回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并以银行存款支付全部票款;同时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至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收到6月20日向丁公司赊销商品的账款。
(11)12月31日,甲公司对各项应收账款计提坏准备,其中,对应收乙公司账款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0%.假定2004年下半年除上述业务外,甲公司没有发生其他有关应收款项的业务。要求:
36、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公司上述公司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涉及商品销售的,只编制确认相关销售收入及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第2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销售商品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为公允价格;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除特殊说明外,都已经按照相应会计处理计算了所得税。正保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某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9年3月28日完成。某公司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09年4月25日对外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009年4月30日。
1.2009年3月1日,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对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复核时,对2008年度的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有疑问:
(1) 2008年1月1日,某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甲公司销售一批A商品,同时从甲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A商品的销售价格为3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1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另向某公司支付341万元。
2008年1月6日,某公司根据协议发出A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341万元;该批A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5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
某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41
贷:主营业务收入 2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库存商品 150
假设税法规定,以旧换新销售中,销售新商品按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实现,回收旧商品按照购进商品处理。
(2) 2008年10月15日,某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合同约定:该批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万元,包括增值税在内的B产品货款分两次等额收取;第一笔货款于合同签订当日收取,第二笔货款于交货时收取。
2008年10月15日,某公司收到第一笔货款234万元,并存入银行;某公司尚未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B产品的成本估计为280万元。至12月31日,某公司已经开始生产B产品但尚未完工,也未收到第二笔贷款。
某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
贷:库存商品 140
为了简化处理,假设税法规定该种情况收入的确认时间同会计相同。
(3) 2008年10月,某公司与M公司签订了一项当年11月底前履行的供销合同,由于某公司未能按合同供货致使M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M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此项诉讼至2008年12月31日尚未判决,某公司确认预计负债30万元。2009年2月18日,某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明确其败诉并需赔付M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某公司对法院判决不再上诉,并于当天如数支付了赔款。假设税法对该项赔偿损失允许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
(4) 2008年12月1日,某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C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为及时收回贷款,某公司给予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按销售价格计算)。该批C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万元。至12月31日,某公司尚未收到销售给丙公司的C商品货款117万元。
某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5) 2008年12月1日,某公司与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丁公司销售一批D商品。合同规定,D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包括安装费用);某公司负责D商品的安装工作,且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2月5日,某公司发出D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D商品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额为85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D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50万元。至12月31日,某公司的安装工作尚未结束。假定按照税法规定,该业务由于已开发票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某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8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
贷:库存商品 350
A.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贷:预收账款 234
B.借:盈余公积 4.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
C.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 贷:盈余公积 4.5
D.借:库存商品 14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40
第3题
高山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高山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于2011年3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11年1月进行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1)高山公司于2010年1月2日通过向甲公司发行自身普通股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8元)取得乙公司10%的有表决权股份,对乙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为了摸清乙公司的资产质量状况和投资风险,在投资前高山公司聘请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咨询报告,支付相关费用20万元。在投资日,高山公司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9000×l0%)900
贷:股本——甲公司(100×1)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00
借:管理费用20
贷:银行存款20
2010年5月8日,乙公司宣告发放2009年股利400万元,高山公司于5月28日收到40万元。高山公司进行了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股利(400×10%)4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一乙公司40
借:银行存款40
贷:应收股利40
乙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1600万元,高山公司没有进行账务处理。
(2)高山公司管理层于2010年12月制定了一项业务重组计划。该业务重组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从2011年1月1日起关闭C产品生产线;从事C产品生产的员工共计250人,全部转入其他部门;C产品生产线关闭之日,租用的厂房将被腾空,撤销租赁合同并将其移交给出租方,用于C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等将转移至甲公司自己的仓库。上述业务重组计划已于2010年12月20日经高山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于12月23日对外公告。
2010年12月31日,上述业务重组计划尚未实际实施,为了实施上述业务重组计划,高山公司预计发生以下支出或损失:①因撤销厂房租赁合同将支付违约金50万元;②因将用于C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等转移至仓库将发生运输费5万元;③因对留用员工进行培训将发生支出10万元;④因推广新款B产品将发生广告费用1000万元;⑤因处置用于C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将发生减值损失200万元。
2010年末高山公司对该笔业务重组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50+5+10+1000+200)1265
贷:预计负债1265
(3)2011年1月20日,高山公司收到购货方由于产晶质量不合格退回的甲商品800万元,以及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高山公司收到退货后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批商品相关的收入已于2010年12月确认,货款也已经收存银行,该批商品的成本为500万元。
经协商,购货方同意高山公司重新生产一批合格产品,以换回不合格产品,已经收到的货款无须退回。至审计日,该批产品还未重新生产。高山公司对本批商品销售退回进行的账务处理是:
借:主营业务收入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
贷:预收账款936
借:库存商品500
贷:主营业务成本500
(4)2010年1月31日,高山公司销售一批甲产品,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销售成本为l500万元,产品已发出。当日,高山公司与购货方签订回购协议,协议规定高山公司在2011年1月31日以2120万元的价格回购该批甲产品。高山公司在发出商品时进行了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234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借:主营业务成本1500
贷:库存商品1500
(5)2010年1月1日,高山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建造手机充电器生产线的合同。建造合同有关事项如下:
①合同总价款为5000万元,从2010年2月1日开始建设,工期1年半。高山公司预计合同总成本为4000万元。
②至2010年末,高山公司实际发生工程成本3850万元(其中原材料3000万元,职工薪酬850万元),由于建材价格和人员工资暴涨,预计还将发生工程成本1650万元。
③至2010年末,工程结算合同价款3500万元,实际收到价款3400万元。
④2010年12月20日,经与乙公司协商,乙公司书面同意追加合同价款200万元。
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高山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其完工进度。高山公司对上述业务会计处理如下:
发生工程成本时:
借:工程施工——手机充电器生产线3850
贷:原材料3000
应付职工薪酬850
结算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3400
应收账款100
贷:工程结算3500
2010年年末确认工程收入时:
完工进度=实际发生工程成本3850/预计合同总成本(3850+1650)=3850/5500=70%
本期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5000×完工进度70%-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0=3500(万元)
本期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3850+1650) ×完工进度70%-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成本0=385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3850
贷:主营业务收入3500
工程施工——毛利350
【要求】
对高山公司在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错误进行差错更正(涉及损益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应交税费应写出明细科目)。
第4题
(1)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16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实际成本为128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货款尚未收到。该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2)购买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480万元,增值税额为81.6万元。公司已开出商业承兑汇票,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3)建造厂房领用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40万元,应由该批原材料负担的增值税额为40.8元。
(4)将自产产品一批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职工食堂。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112万元,市场售价为120万元。
(5)用原材料对外长期投资,双方协议按成本作价。该批原材料的成本和计税价格均为328万元,应交纳的增值税额为55.76万元。
(6)因管理不善导致一批原材料霉烂变质,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80万元,增值税额为13.6万元(尚未批准处理)。
(7)用银行存款交纳本月增值税30万元。
要求:
(1)编制上述经济业务(1)-⑺相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2)计算正远公司6月份发生的销项税额和应交未交增值税额。
第5题
A.622.2
B.64B.2
C.666.4
D.686.4
第6题
(1)1月l4日,正源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2009年10月4日从其购入的一批商品,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当日,正源公司向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0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销售成本为l85万元。假定正源公司销售该批商品时,销售价格是公允的,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至2010年1月14日,该批商品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
(2)正源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正源公司在2009年7月供应给甲公司一批物资,由于正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甲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2009年12月,甲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正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正源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l00万元。2010年2月8日,经法院一审判决,正源公司需要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140万元,正源公司不再上诉,并且赔偿款已经支付。按照税法规定,上述诉讼所确认的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2月26日,正源公司获知丙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预计应收丙公司账款250万元(含增值税)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应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正源公司在2009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丙公司账款余额的50%计提了坏账准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 85~90 问题:
第 85 题 正源公司发生的上述事项中属于调整事项的是( )。
第7题
正源公司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0年2月28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09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正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于2010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0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正源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1月14日,正源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2009年10月4日从其购入的一批商品,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当日,正源公司向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0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销售成本为185万元。假定正源公司销售该批商品时,销售价格是公允的,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至2010年1月 14日,该批商品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
(2)正源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正源公司在2009年7月供应给甲公司一批物资,由于正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甲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2009年12月,甲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正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正源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2010年2月8日,经法院一审判决,正源公司需要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140万元,正源公司不再上诉,并且赔偿款已经支付。按照税法规定,上述诉讼所确认的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2月26日,正源公司获知丙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预计应收丙公司账款250万元 (含增值税)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应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正源公司在2009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丙公司账款余额的50%计提了坏账准备。
正源公司发生的上述事项中属于调整事项的是( )。
A.-1
第8题
A.150万元
B.155万元
C.200万元
D.205万元
第9题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80000元,增值税额为47600元,款项尚未支付。
(2)委托外单位修理生产车间机器设备和公司管理部门办公设备各一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修理费用分别为2500元和1000元,增值税额为595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3)因意外火灾毁损库存原材料一批,该原材料实际成本为9000元,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额为1530元。
(4)建造厂房领用生产用原材料40000元,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额为6800元。
(5)公司医务室维修领用原材料3000元,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额为510元。
(6)建造厂房领用自产产品一批,该批产品实际成本为150000元,其计税价格为200000元。
(7)因资产重组出售一栋办公楼,取得出售收入1540000元,款已存入银行。该办公楼的账面原价为950000元,已提折旧350000元;出售过程中发生清理等费用28000元,款以银行存款支付。出售该项固定资产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
(8)根据供电公司通知,本月应付电费75000元,其中生产车间电费65000元,公司行政管理部门电费10000元。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
第10题
A.购买固定资产时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价款为50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0元,发生的运输费为1000元,则入账价值为501000元
B.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由直线法改为年数总和法为会计估计变更
C.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可以资本化
D.固定资产发生大修理支出50万元,并替换了其中20万元的原有设备,则应于资本化支出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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