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弹壳
B. 火帽
C. 底火
D. 引信
第1题
A.甲随他人将乙送往医院抢救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B.犯罪中止要求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甲的行为虽然符合犯罪中止的其他条件,但由于未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不构成犯罪中止
C.甲将乙送往医院的行为表明其已经自动放弃犯罪,构成犯罪中止
D.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第2题
A.非法狩猾罪
B.非法猎捕、杀害珍贤、濒危野生动物罪
C.走私珍贵动物罪
D.不构成犯罪
第3题
A.5.56mm
B.7.62mm
C.0.45mm
D.0.2mm
第9题
第 13 题 刘某、李某、林某曾在同一监狱服刑而相识,1999年先后刑满释放。2002年4月,刘某与李某联系,要其搞到海洛因来北京贩卖。2002年5月上旬,李某伙同林某携带海洛因1000克从广州来到北京、天津贩卖。三人在天津贩卖海洛因期间,从他人购得小口径手枪2支、子弹八十余发。刘某、李某在案发后被抓获,林某在归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试问本案中行为人的定性,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李某、林某系贩卖、运输毒品罪共同犯罪
B.刘某、李某、林某系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共同犯罪
C.三人均系主犯,且均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D.林某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10题
第一,大臣是乘坐敞车驶近市银行大厦时遇刺的。据当时在现场的人证明,子弹是从银行大厦三楼射出的。这就是说,只有大臣被刺的时刻在银行大厦三楼逗留过的人,才能作案;而丹丹尼被人证明当时正在银行大厦的三楼,所以。丹丹尼是凶手。
第二,据法医报告:凶器是一支六五毫米口径的意大利卡宾枪,而丹丹尼前不久曾化名"希南"购买过这种枪。这就是说,如是丹丹尼是凶手,那么他肯定有一支六五毫米口径的意大利卡宾枪,现已查明丹丹尼购买过这种枪,可见他是凶手。
第三,据当时在现场的人说。射击时间发生在下午一时三十分至三十一分之间。其间只有十秒钟。凶手一共发了五枪。这就是说,如果不是一个卓越的枪手,那么在使用非自动的卡宾枪时,不可能在十秒钟内连发五枪,而丹丹尼恰恰是个卓越的枪手,所以,可以肯定他是凶手。
请问:警方的推论是否正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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