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除经特定客户审批小组认定客户之外的“存量特定客户”,按一般客户审批流程进行授信审批(包括授信总量年审、新申报授信总量、授信条件变更、贸易融资额度延期等),严格执行新模式中小企业业务或“三位一体”相关要求和审批权限。
B. 符合新模式中小企业客户界定标准的,全部按新模式中小企业业务流程审批。
C. “存量特定客户”首次按“三位一体”审批时不得免上会。
D. 除经“三位一体”审批的特定客户外,其余特定客户不再允许各受权机构审批临时通融权。
E. 特定客户需纳入CCMS授信审批模块、且须总行核批。
第1题
A. 对光伏行业客户(除低风险授信外)一律实施“三位一体”授信审批流程并可以免上会。
B. 光伏行业的特定客户如在二级分行(或重点支行)尽责审查层级范围表金额内,允许由二级分行(或重点支行)尽责审查和评审,省行专业审批人审批。
C. 超出二级分行(或重点支行)金额的光伏行业特定客户以及光伏行业的一般客户报省行风险管理部尽责审查、评审及审批。
D. 对于光伏行业新增授信,需严格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伏行业信贷政策(2011年版)》的准入要求及新增授信条件,重点关注客户是否具有长期稳健发展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2题
A. 对质地差的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特定客户坚决予以退出。
B. 质地好的特定客户纳入新模式中小企业业务或“三位一体”审批。
C. 经特定客户审批小组认定的客户仍暂按原流程审批。
D. 符合《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香溢担保项下工程类保函授信快速审批通道实施细则(2012年版)》(浙中银结〔2012〕7号)要求的业务,按浙中银结〔2012〕7号文执行。
第3题
A. 主发起人应不属于我行压缩类或房地产(含建筑类)、市政公司、投资公司等行业,且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若集团为主发起人,则集团合并报表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元)。
B. 原则上前三大法人股东应与我行合作关系密切(均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我行授信份额在30%以上),综合回报显著;主发起人在我行评级结果应为BBB(含)以上。
C. 新准入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亿元。
D. 若准入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时间为一年以上,则其在省金融办考核中考核结果必须为A+。
第4题
A. 为支持海内外一体化发展,境内机构叙做海外并购和出口信贷业务
B. 为支持中小企业业务拓展,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项下信贷业务
C. 对于主业为积极增长类和选择性增长类行业的总行级重点客户(授信A类)、且授信投向为该客户主业的
D. 符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客户低风险授信管理办法(2009年版)》(中银险34号)的低风险业务不受限额限制
E. 符合我行特定客户管理办法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
第6题
A. 柜员可通过E20224交易,为商户维护中银快付服务商户号、交易限额及相关客户信息等。
B. 柜员可通过E20225交易,修改中银快付商户状态及交易限额等信息。
C. 商户申请中银快付服务,渠道类型维护只能选择网上银行或全渠道。
D. 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商户,既可开通网银支付,也可开通中银快付服务。
第7题
B.对公入账业务需要逐级报送省行贸易金融部.内控与法律合规部审批通过后才可办理
C.对公业务中.各行按照贸金条线的要求完成尽职调查后,填写《汇出汇款尽职调查报告表》,二级分行贸易金融部.南京地区直属支行综管部在《报告表》的“业务发起机构尽职调查结论”栏位签署意见(签字人员应包含二级分行贸易金融部总经理室.南京地区直属支行行长室/省行营业部总经理室)
D.对公退汇的业务经业务机构签署意见后.直接报省行营运中心
第8题
A. 各境内协办行(一级分行)提交的客户申请报告中,“网上银行客户号/企业名称”和“集团名称”栏均应填写境外(中银香港)客户集团总公司的名称
B. 各境内协办行(一级分行)在收到总行转寄的客户资料后,在转发相应开户行前应将客户资料复印留底或进行详细登记,以便完成OFP柜台签约收回客户签约资料时,对客户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对
C. 严禁各分行将客户资料自行转寄中银香港
D. 各境内协办行(一级分行)应负责督促各辖内相关开户行完成客户签约工作
第10题
A. 中银香港签约客户(总公司)对境内其分子公司的账户查询及对境内的人民币资金划转
B. 中银香港签约客户(总公司)对境内其分子公司的账户查询及对境内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划转
C. 国内BOCNET签约客户(总公司)对境外其分子公司的账户查询及境外账户之间、境外账户向境内账户的外币资金划转
D. 国内BOCNET签约客户(总公司)对境外其分子公司的账户查询及境外账户之间、境内账户向境外账户的外币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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