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
记得七八岁的时候,我写了一首诗。母亲一念完那首诗,眼睛亮亮地,兴奋地嚷着:“巴迪,真是你写的吗?多美的诗啊!精彩极了!”她搂住了我,赞扬声雨点般落到我身上。我既腼腆又得意洋洋,点头告诉她这首诗确实是我写的。她高兴得再次拥抱了我。
“妈妈,爸爸下午什么时候回来?”我红着脸问。我有点迫不及待,想立刻让父亲看看我写的诗。“他晚上七点钟回来。”母亲摸着我的脑袋,笑着说。
整个下午我都怀着一种自豪感等待父亲回来。我用漂亮的花体字把诗认认真真地重新誊了一遍,还用彩色笔在它的周围描上一圈花边。将近七点钟的时候,我悄悄走进饭厅,满怀信心地把它放在餐桌父亲的位置上。七点。七点一刻。七点半。父亲还没有回来。我实在等不及了。我敬仰我的父亲。他是一家影片公司的重要人物,写过好多剧本。他一定会比母亲更加赞赏我这首精彩的诗。
快到八点钟的时候,父亲终于推门而入了。他进了饭厅,目光被餐桌上
的那首诗吸引住了。我紧张极了。
“这是什么?”他伸手拿起了我的诗。
“亲爱的,发生了一件美妙的事。巴迪写了一首诗,精彩极了……”母亲上前说道。
“对不起,我自己会判断的。”父亲开始读诗。
我把头埋得低低的。诗只有十行,可我觉得他读了几个小时。
“我看这首诗糟糕透了。”父亲把诗扔回原处。
我的眼睛湿润了,头也沉重得抬不起来。
“亲爱的,我真不懂你这是什么意思!”母亲嚷道,“这不是在你的公司里。巴迪还是个孩子,这是他写的第一首诗。他需要鼓励。”
“我不明白,”父亲并不退让,“难道世界上糟糕的诗还不够多吗?”
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冲出饭厅,跑进自己的房间,扑到床上失声痛哭起来。饭厅里,父母还在为那首诗争吵着。
几年后,当我再拿起那首诗,不得不承认父亲是对的。那的确是一首相当糟糕的诗。不过母亲还是一如既往地鼓励我。因此我还一直在写作。又一次我鼓起勇气给父亲看一篇我新写的短篇小说。“写得不怎么样,但还不是毫无希望。”根据父亲的批语,我学着进行修改,那时我还未满十二岁。
现在,我已经有了很多作品,出版了一部部小说、戏剧和电影剧本。我越来越体会到我当初是多么幸运。我有个慈祥的母亲,她常常对我说:“巴迪,这是你写的吗?精彩极了!”我还有个严厉的父亲,他总是皱着眉头,说:“这个糟糕透了。”一个作家,应该说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需要来自母亲的力量,这种爱的力量是灵感和创作源泉。但是仅有这个是不全面的,它可能会把人引入歧途。所以还需要警告的力量来平衡,需要有人时常提醒你:“小心,注意,总结,提高。”
这些年来,我少年时代听到的这两种声音一直交织在我的耳际:“精彩极了”“糟糕透了”,“精彩极了”“糟糕透了”……它们像两股风不断地向我吹来。我谨慎地把握住我生活的小船,使它不被哪一股风刮倒。我从心底里知道,“精彩极了”也好,“糟糕透了”也好,这两个极端的断言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那就是爱。在爱的鼓舞下,我努力地向前驶去。
问题:
(1)试用简洁的语言简述本文所阐述的故事,要求简洁明了生动。
(2)如果指导高年级小学生学习本文,试拟定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
(3)根据拟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设计新授课的教学活动。
第2题
(1)愚蠢的敌人大约压根儿就没料到,我们会来这一招的。
(2)我还记得那个时候,《高楼万丈平地起》的歌者,农民诗人孙万福是六十多岁,精神矍铄,声音洪亮,讲话又质朴又亲切。
(3)凡是到过中南兄弟民族地区住过一阵的人,对于当地人民最容易保留到印象中的是他们的爱美和热情。
(4)涨水时在城上还可望着骤然展宽的河面,流水浩浩荡荡,随同山水从上流浮沉而来的有房子、牛、羊、大树。
(5)这篇作品以生动的艺术形象有力地讽刺了互相勾结、权倾中外、无恶不作的“太后党”一伙。
(6)老太太见长工挑着两半箩谷子从庄子里走出,直向碾坊走来,后面跟了她正想去看看的冬生的妈和一个面生的人。
(7)两千年前,若不是那个被逐放,疯疯癫癫来到这种充满了奇异光彩地方的楚国逐臣屈原,目击身经这些惊心动魄的景物,两千年来的读书人,或许就没有福分读《九歌》那类文章,中国文学史也就不会如现在的样子了。
(8)那清可见底的小河,绵亘数里的竹林,发蓝垒翠的山峰,阳光下静立的制糖坊,都使我非常感动。
(9)这架飞机载着解放区人民的心,载着全国人民的希望,载着我们国家的命运,开始起飞向南飞去。
(10)我喜欢夏天傍晚在田禾深处咕咕啼唤的秧鸡,锐声长呼“婆婆酒醉”、“婆婆酒醉归”的画眉鸟,善于模仿别的鸟声的土鹦哥,这些都是不受豢养的鸟类。
第3题
几十年过去了,直到不久前我终于又欣然发现一本郑翻译的“泰戈尔诗选”。重新捧读下,曾经令十岁孩童着迷的文字让如今已知天命的我仍然沉醉不已。合上书本,我忍不住细细扣问自己,这份历久弥新的魅力究竟从何而来?
郑振铎先生翻译所依蓝本是英文版,其实那已经是翻译本了。泰戈尔的诗篇多用于孟加拉语写成,期风格深受印度宗教哲学的影响,又创造性的融入了孟加拉乡间的民歌之旋律,尽管如此,在翻译过程中,郑先生对这部诗集的英文版始终恪守“忠实”信条。这一点,从文中多处做定语的“的”字便可看出。“从天空中突然升起了一个男孩的的尖锐歌声,他穿过看不见的黑暗,留下他歌声的痕迹跨过黄昏的静谧”(“家庭”)。从译文中我们几乎可以不费力的还原出英文来。换了我或大多数人,恐怕会轻易采用“他的歌声碾过黄昏的静谧”这样熟稔的译法。而如此一来,读者们便不再能体会到原文中“track”一词的存在了。(He traverssd the dark unseen ,leaving the track of his song across the hush of the evening )
从根本上讲,“译”与“惑”,“媒”的意义一贯相同,翻译家如同媒人,挑起人们的好奇心,引诱他们多原作的无心遐想。而一旦能够欣赏货真价实的原作以后,一般人常常薄情的抛弃翻译家辛勤制造的代替品,不过我以为郑振铎先生的译文却属于另外一种意境,它纯净的犹如空气,人们透过它得以畅通无碍的欣赏原文,却几乎忘记了这个媒介本身的存在。或许这才是真正的翻译家该有的角色——尽量隐匿在原作者的身影里。毕竟与天马行空式翻译的自由发挥比较起来,忠实原文要艰难得多;
问题:
(1)郑振铎翻译的[新月集}"忠实”的特点体现在哪里?请简要概括。(4分)
(2)文章认为翻译外文作品,一般有几种意境?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10分)
第4题
阅读下面的短文。回答:
中国的人们,遇见带有会使自己不安的征兆的人物,向来就用两样法:将他压下去,或者将他捧起来。
压下去就用旧习惯和旧道德,压不下时,则于是乎捧;以为抬之使高,餍之使足,便可以于己稍稍无害,得以安心。
凌厉的人们,自然也有谋利而捧的,如捧阔佬,捧戏子,捧总长之类;但一般粗人捧的“动机”,大概是不过想免害。即以所奉祀的神道而论,也大抵是凶恶的;观音菩萨倒还可爱,然而那是从印度【 】的,并非我们的“【 】”。要而言之,凡有被捧者,十之八九不是好东西。
既然十之八九不是好东西,被捧后那结果便自然和捧者的希望适得其反了。不但能使不安,还能使他们很不安,因为“人心”本来不易餍足。然而人们至今没有悟,还以捧为苟安之一道。
记得有一部讲笑话的书说,当一个知县的寿辰,因为他是子年生,属鼠的,属员们便集资铸了一个金老鼠去做贺礼。知县收受之后,另寻了机会对大众说到:明年又恰巧是贱内的整寿:她比我小一岁,是属牛的。其实,如果大家先不送金老鼠,他决不敢想金牛。一送开手.怕他的姨太太也会属象。象不在十二生肖之内.但知县当然别有我们所莫测高深的妙法在。
民元革命时候,S城来了一个都督。他虽然也<u>出身绿林大学</u>,但还算顾大局,听舆论的,可是自绅士以至于庶民,<u>又用了祖传的捧法群起而攻之了</u>。这个拜会,那个恭维,今天送衣料,明天送翅席,捧得他连自己也忘其所以,渐渐变成老官僚一样。动手刮地皮。
最奇怪的是北几省的河道,竞捧得河身比屋顶高得多了。当初自然是防其溃决,所以壅上一点土;殊不知愈壅愈高,一旦溃决,那祸害就更大。于是就“抢堤”咧,“严防决堤”咧,花色繁多,大家吃苦。如果当初见河水泛滥,不去增堤,却去挖底,我以为决不至于这样。
有贪图金牛者,不但金老鼠,便是死老鼠也不给。那么,<u>此辈</u>也就连生日都未必做了。单是省却拜寿,已经是一件大快事。
中国人的自讨苦吃的根苗在于捧,“自求多福”之道却在于挖。其实,劳力之量是差不多的,但从惰性太多的人们看来,却以为还是捧省力。
填在短文【 】处最恰当的一组词语是( )。
A.输入 国粹
B.引入 特产
C.泊来 原创
D.借鉴 自产
对“出身绿林大学”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指从民间走出的,没有经过专业院校培训
B.绿林,为地名,“绿林大学”指一所地方大学
C.绿林,一般指反动派,此处指反动的组织
D.指正规的经过国家认可的专业院校
对“又用了祖传的捧法群起而攻之”这一句子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用祖上传下来的“捧”人的方法去巴结、抬高都督
B.用中国人惯用的“捧”法来抬高都督,使之餍足、无害于自己的利益
C.从绅士到庶民,对都督都不满意,奋起反抗,群起而攻之
D.从绅士到庶民.都自有一套祖传下来的“捧”人之法
倒数第2段的“此辈”指代的是( )。A.捧者
B.被捧者
C.贪图金牛者
D.谋利而捧者
文章两个例证之间的关系是( )。A.并列关系,分别论证并揭示了“捧”的不良后果
B.递进关系,从笑话到现实,被捧者不满足的程度愈来愈重,捧者愈来愈不安心
C.互补关系,两个例证从对立的角度,用事实说明了“捧”的不良后果
D.顺承关系,两个例证按逻辑上的事理顺序,连续表明“捧”与“被捧”者的心理变化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第5题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回答问题。
想起她很突然。当时我正在外地,每天像陀螺一样不停地旋转,好不容易能够停下来吃一顿悠闲的晚餐。闹哄哄的餐厅里,服务生们来来去去,端水送饭,仿佛是因为忙碌,他们的表情都显得既紧张又机械。很快,一位小伙子给我端来了饭菜,我对他友好地点了点头,说了一声“谢谢”。小伙子愣了愣,随即又朝我憨厚地笑了一笑,轻快地去忙他的了。我的心情也变得轻快起来,也就是在那时,她仿佛就隔着一桌又一桌的人,隔着20年的时间走了过来。
她是我的同学李昕的母亲,我们只有过一面之缘。那次开家长会,来了五六十位家长,我们几个女生负责接待。十三四岁的女孩子实在不懂得如何接待大人,只是把家长迎进来、让座位、倒茶水,稍有空闲,便凑在一起交头接耳、传递新闻。我清楚地记得,其中有一条是“李昕的妈妈是北京人,说话和咱们不一样,特别好听”。
我顺着她们的指点看过去:那是一位身材高挑的女性,衣着和发式都很普通,容貌也算不上漂亮。不过,她坐在那里就是显得与众不同,她偏偏没有说话,正在认真倾听另一位家长的高谈阔论。我们用幼稚的眼光结合自己掌握的词汇得出了一个一致的结论——所以家长中,李昕的妈妈最有(风度)。
有一个女生倒水回来,脸颊红红的,她急切地问道:“你们猜,我倒水时,李昕的妈妈说什么?”还不等我们猜,她就迫不及待地补充说:“李昕的妈妈说,谢谢。”
我们几个人面面相觑——20年前,在那样一个边远的小县城,我们当中有谁用过,听见过“谢谢”?没有。有谁仅仅为倒一点点水这样的小事情说过“谢谢”,当然更没有。“谢谢”,这在当时的我们听起来,是一个多么新鲜、多么温暖的词语啊!
醒过神儿来,女生们的倒水热情空前高涨,大家都争着抢着去拿壶。另一个女生回来报告说:“是呀,我听见了,李昕的妈妈说:谢谢。”那是一个面色苍白的女生,激动使她的脸色变得红润起来,一脸的害羞表情。
等轮到我了,我忽然觉得心跳得厉害。李昕妈妈面前的水杯已经满了,我听见她轻轻地说了一句:“不用了。”但我还是坚持着往里倒了一点儿,好在也没有溢出来。我清晰地听见她说:“谢谢。”我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摇摇头就匆匆走开了——那时,我还不会说“不客气”。
那次家长会后,瘦瘦高高的李昕成了我们女生羡慕的对象。大家都在想,他的家庭应该是怎样的幸福啊!
20年过去了,曾经窃窃私语的女孩子们大概都已经为人母了,不知道她们会不会像我现在一样,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刻,回想起那位仅有一面之缘的女性。但是,我知道,她们和我一样,从那时起,就在学着使用那个词语,学着使用那一类“有温度的词语”。
的确,词语是有温度的,就像我每每经历的一样,这是我人生中至深的体味。
问题:
(1)文章从自己在外地的一次晚餐经历写起,有什么作用?(6分)
(2)文中说,“李昕的妈妈最有风度”,如何理解这句话中“风度”一词的含意?(6分)
(3)结合文意,概括作者对“有温度的词语”认识的三个阶段。(6分)
(4)联系社会生活,说说“有温度的词语”有哪些方面的功用。(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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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第7题
纽约中央火车站询事亭上头的时钟告诉人们,现在是差六分钟六点,高个儿的青年中尉仰起他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眯缝眼睛注视着这个确切时间。他心跳得浑身震动,再过六分钟,他就会看到十三个月以来一直在他生活中占有特殊地位的那个女人了。虽说他从未见过她一面,她写来的文字总是给予他无穷无尽的力量。
勃兰福特中尉尤其记得战斗最激烈的那一天,他的飞机被一群敌机团团围住了。
他在信里向她坦白承认,他时常感到害怕。就在这次战斗的前几天,他收到了她的复信:“你当然会害怕……勇敢的人都害怕的。下一次你怀疑自己的时候,我要你听着我对你朗诵的声音;对,‘纵使我走过死亡阴影的幽谷,我一点也不害怕灾难,因为你同我在一起。”他记住了,这些话给了他新的力量。
现在他可要听到她本人的说话声了。再过四分钟就六点了。
一个大姑娘擦身而过,勃兰福特中尉心头一跳。她戴着一朵花儿,不过那不是他们约定的红玫瑰。而且,这个姑娘不过十八岁左右,贺丽丝.梅妮尔告诉他,说是三十岁呢。“那又怎么样?”他回信说,“我三十二岁。”他实际是二十九岁。
他想起他在训练营里念过的那本书:《人类的束缚》。整本书写满了女人的笔迹。他一直不相信,女人能这样温柔体贴地看透男人的心。她的名字就刻在藏书印记上:贺丽丝.梅妮尔。他弄到一册纽约市电话号码本,找到了她的住址。他写信给她,她复了信,翌日他就上船出国了,但是他们继续书信来往。
十三个月里她都忠实地给他回信。没有接到他来信的时候,她还是写了来。现在呢,他相信了,他是爱她的,她也爱他。
但是她拒绝了请她寄赠照片给他的要求,她说明:“要是你对我的感情是真实的,我的相貌就无关紧要。要是你想象我长得漂亮,我就会总是摆脱不了你不过心存侥幸的感觉。我憎恶这种爱情。要是你想象我长得不好看(你得承认这是更有可能的),那么,我会老是害怕,害怕你之所以不断给我写信不过是因为你孤零零的,没有别的选择罢了。不,别要求我给你照片。你到纽约来的时候,就会看到我,那时候你再作决定吧。”
再过一分钟就是六点了……猛吸了一口香烟,勃兰福特中尉的心跳了。
一个年轻女子正朝他走来。她高高的个儿,亭亭玉立,淡黄色头发一卷卷的披在她纤柔的耳朵后边,眼睛像天空一样蓝,她的嘴唇和脸颊显得温文沉静。她身穿淡绿色衣服,像春天活泼轻盈地来到了。
他迎上前去,没注意到她并没戴着什么玫瑰。看到他走过来的时候,她唇上露出一丝挑逗的微笑。
“大兵,跟我争路走吗?”她喃喃地说。
他朝她再走近一步,就看到了贺丽丝.梅妮尔。
她几乎正是站在这位姑娘后边,是一个早已年过四十的妇女。她就快变白的头发卷在一顶残旧的帽子下面。她身体长得过于丰满,一双肥厚的脚塞在低跟鞋里。但是,她戴着一朵红玫瑰。
绿衣姑娘快步走开了。
勃兰福特中尉觉得好像被劈开两半似的,他追随那位姑娘的欲望有多么强烈啊,然而,对这个在精神上曾经真挚地陪伴过和激励过他的妇女,他的向往又是何等的深沉;她就站在那儿。他看得出来,她苍白、丰腴的脸是温柔贤惠的,她灰色的眼睛里闪烁着温暖的光芒。
勃兰福特中尉当机立断。他手指抓紧那册用来让她辨认他的《人类的束缚》。这不会是爱情,然而是可贵的东西,是他曾经感激过,而且必定永远感激的友谊……
他挺直肩膀,行了个礼,把书本伸到这个妇女面前,虽然就在他说话的时候,他感到了失望的苦涩。
“我是约翰.勃兰福特中尉。你呢——你是贺丽丝.梅妮尔小姐吧。见到你,我多高兴。我——我可以请你吃顿饭吗?”
女人咧开嘴宽厚地微笑了。“我不明白这都是搞的什么,孩子,”她回答说, “穿绿衣裳的那位年轻小姐,她要求我把这朵玫瑰别在衣服上。她还说,要是你请我同你到什么地方去,我该告诉你,她在街那边的饭店里等着你。她说这多少是个考验。”
(美.基履《约会》)
作品中的主人公实际年龄是:
A.29岁
B.30岁
C.32岁
D.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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