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向周围居民解释后可继续施工
B.要求办理手续后继续施工
C.要求施工单位增加补偿费
D.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第1题
A.向周围居民解释后可继续施工
B.要求办理手续后继续施工
C.要求施工单位增加补偿费
D.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第2题
某建筑工程位于市区范围内,因施工工艺要求浇筑混凝土时必须连续作业,昼夜施工。由于施工产生的噪声,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和生活,居民们不堪忍受施工噪声,愤而向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通过实地勘察和监测,该工地昼夜间施工噪声,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噪声源的噪声排放标准。于是环保部门进行了调解,并对该施工单位未依法进行申报和办理夜间开工手续作出处罚,并下达了整改通知单。根据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和有关规定,环保部门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执行。
根据背景材料。作答53~56题。
昼间浇筑混凝土施工时,振捣器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限值[dB(A)]( )。
第4题
A.30余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B.田某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30余户居民向法院提交其曾向环保局投诉的证据是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D.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环保局拒绝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则应当作出确认违法判决
第5题
A6点
B8点
C10点
第7题
请具体说明酒店未办理“三同时”手续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哪项基本原则。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第8题
为防止事态扩大,同时为消除污染争取时间,监察人员果断采取应急措施,迅速督促生产人员全部撤离,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对塑料桶进行密封包装。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紧张搜寻,终于弄清桶内化学品为邻甲基苯腈,来源厂家为武汉有机实业有限公司。邻甲基苯腈为无色透明液体,遇明火、高热、氧化剂能燃烧,并散发有毒气体。武汉有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销毁塑料毒桶的能力。
汉川市环保局迅速按规定向汉川市人民政府和孝感市环保局汇报了情况;并向武汉市环保局求援,在武汉市环保局敦促下,武汉市有机实业公司主动配合,派出车辆,回收处理全部毒桶。汉川市环保局还将进一步追查业主的法律责任,加强了该厂现场环境监察力度。
其后,在湖北省汉川市环保局的监督下,严重威胁该市城关镇田家村村民身体健康的塑料毒桶悉数启运到武汉市销毁。而环保人员从接到电话到妥善处理完毕仅仅用了28个小时。
请问:本案反映了环境法的什么制度?请谈谈这一制度的分类及意义?
第9题
假设你就是工商局的工作人员,领导将这件事交给你全权处理,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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