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托运人提供的辐射监测报告结果不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仍可以托运。”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对其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辐射监测机构应当出具辐射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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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公安部会同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放射性物品非营业性道路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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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制定,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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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放射性物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是现行放射性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法规中,层次最高的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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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适于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及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并强调了放射性物品的活度和比活度均低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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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放射性物品运输是核能和核技术开发应用中的一个普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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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2号)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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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按《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使用专用车辆运输非放射性物品的,()将放射性物品与非放射性物品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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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终止放射性物品运输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之日30日前()做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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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满足《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的同时,()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单位的自有车辆数可以少于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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