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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某小规模纳税人仅经营某项应税服务,适用3%征收率。2016年5月发生一笔销售额为1000元的业务并就此缴纳了增值税。6月该业务由于合理原因发生退款。(销售额均为不含税销售额)。

(1)假设6月该企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为5000元,计算6月缴纳的增值税。

(2)假设6月该企业应税服务销售额为600元,7月该企业应税服务销售额为5000元,计算7月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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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短期筹资的主要类型包括哪些?短期筹资政策与短期资产管理之间应当保持怎么的配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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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某省所属专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研发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发生下列业务:(1)为境

某省所属专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研发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发生下列业务:

(1)为境内甲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产品研发服务并提供培训业务,取得研发服务收入120万元,培训收入30万元,发生业务支出38万元。

(2)为境内乙公司提供技术项目论证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90万元。

(3)向境内丙企业转让一项专利取得技术转让收入240万元,技术咨询收入60万元,已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另转让与专利技术配套使用的设备一台并取得技术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金额40万元,技术服务费10万元。

(4)购进用于研发的国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300万元。购进研发用耗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00万元。支付运输费,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本月销项税额。

(2)说明对技术转让收入、技术咨询收入增值税处理的依据。

(3)确定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4)说明购进国产设备的增值税处理规定。

(5)简要说明购进的国产设备今后所有权转移或移作他用,增值税的处理规定。

答案:(1)本月销项税额=(120+30)÷(1+6%)×6%+90×6%+40×17%+10×6%=21.29(万元)。

(2)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3)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7%+1×11%=17.11(万元)。

(4)对符合规定的研发机构采购的国产设备,按规定实行全额退还增值税。

(5)研发机构已退税的国产设备,自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设备所有权转移或移作他用的,研发机构须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3、某省所属专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研发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发生下列业务:

(1)为境内甲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产品研发服务并提供培训业务,取得研发服务收入120万元,培训收入30万元,发生业务支出38万元。

(2)为境内乙公司提供技术项目论证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90万元。

(3)向境内丙企业转让一项专利取得技术转让收入240万元,技术咨询收入60万元,已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另转让与专利技术配套使用的设备一台并取得技术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金额40万元,技术服务费10万元。

(4)购进用于研发的国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300万元。购进研发用耗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00万元。支付运输费,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本月销项税额。

(2)说明对技术转让收入、技术咨询收入增值税处理的依据。

(3)确定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4)说明购进国产设备的增值税处理规定。

(5)简要说明购进的国产设备今后所有权转移或移作他用,增值税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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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17年第一季度发生下列业务:(1)提供贷款

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17年第一季度发生下列业务:

(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不含税贷款利息收入1200万元,提供货币兑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5万元。发生人员工资支出65万元。

(2)转让金融商品,卖出价10557.60万元,另发生手续费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9万元,税额0.54万元。该批金融商品买入价4536.80万元(上述均为含税价格)。

(3)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按合同约定每季度收取固定利润3000万元(含增值税)。由于被投资方资金紧张,本季度未收到应收的固定利润。

(4)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为改善服务条件,2017年2月购买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530万元。假设本期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期按照规定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4)计算2017年第一季度该金融机构增值税留抵的进项税额。

答案:(1)提供货币兑换服务,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贷款服务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税率均为6%。

业务(1)的销项税额=(1200+25)×6%=73.5(万元)。

(2)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发生的手续费支出,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

业务(2)的销项税额=(10557.60-4536.80)÷(1+6%)×6%=340.80(万元)。

(3)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业务(3)的销项税额=3000÷(1+6%)×6%=169.81(万元)。

(4)转让金融商品发生手续费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业务(2)的进项税额=0.54(万元)。

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购买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分期抵扣进项税,第一年抵扣60%。

业务(4)的进项税额=68+1530×60%=986(万元)。

当期销项税额=73.5+340.8+169.81=584.11(万元)。

2017年第一季度该金融机构应纳增值税=584.11-(0.54+986)=-402.43(万元)。

一季度留抵下期继续抵扣的增值税=402.43(万元)。

1、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17年第一季度发生下列业务:

(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不含税贷款利息收入1200万元,提供货币兑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5万元。发生人员工资支出65万元。

(2)转让金融商品,卖出价10557.60万元,另发生手续费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9万元,税额0.54万元。该批金融商品买入价4536.80万元(上述均为含税价格)。

(3)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按合同约定每季度收取固定利润3000万元(含增值税)。由于被投资方资金紧张,本季度未收到应收的固定利润。

(4)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为改善服务条件,2017年2月购买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530万元。假设本期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期按照规定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4)计算2017年第一季度该金融机构增值税留抵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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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甲白酒生产厂,2017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1)销售薯类白酒2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同时向购买

甲白酒生产厂,2017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薯类白酒2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同时向购买方收购品牌使用费4.85万元,包装物押金收入1万元。

(2)生产粮食白酒80吨,8月10日销售给A商贸公司3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0万元,8月20日销售给B商贸公司2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30万元,余下30吨抵偿所欠乙企业债务。

(3)委托丙厂加工10吨粮食白酒,甲厂提供粮食等原材料成本共计22万元,当月丙厂将加工好的白酒交付给甲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

(4)向白酒销售公司(关联公司)销售白酒6吨,不含税价每吨28万元,白酒销售公司继续销售的价格每吨42万元。(其他相关资料,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税务机关核定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每吨3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业务(2)中甲酒厂以白酒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业务(3)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业务(4)消费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5)计算业务(4)应纳消费税。

答案:(1)应缴纳的消费税=〔600000×20%+48500÷1.17×20%+10000÷1.17×20%+20×2000×0.5〕÷10000=15(万元)。

(2)以白酒抵债按照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应缴纳的消费税=〔1300000÷20×30×20%+30×2000×0.5〕÷100000=42(万元)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220000+50000+10×2000×0.5)÷(1-20%)=350000(元)

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350000×20%+10×2000×0.5〕÷10000=8(万元)

(4)甲企业与白酒销售公司为关联企业,白酒生产企业售价低于关联方对外售价70%,由税务机关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白酒生产企业售价28万元,低于42万元/吨×70%=29.4万元,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依据由税务机关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每吨32万元)。

(5)业务(4)甲企业应缴消费税=6×32×20%+6×2000×0.5÷10000=38.4+0.6=39(万元)

5、甲白酒生产厂,2017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薯类白酒2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同时向购买方收购品牌使用费4.85万元,包装物押金收入1万元。

(2)生产粮食白酒80吨,8月10日销售给A商贸公司3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0万元,8月20日销售给B商贸公司2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30万元,余下30吨抵偿所欠乙企业债务。

(3)委托丙厂加工10吨粮食白酒,甲厂提供粮食等原材料成本共计22万元,当月丙厂将加工好的白酒交付给甲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

(4)向白酒销售公司(关联公司)销售白酒6吨,不含税价每吨28万元,白酒销售公司继续销售的价格每吨42万元。(其他相关资料,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税务机关核定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每吨3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业务(2)中甲酒厂以白酒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业务(3)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业务(4)消费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5)计算业务(4)应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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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1)月初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月初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0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12万元。起卸后发生不含税运费2万元。以上业务已取得海关进口完税凭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进其他原材料.水.电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40万元,其中2万元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税额。

(3)领用月初进口烟丝的80%用于本厂生产M牌号卷烟。

(4)按60元/条的调拨价格(不含增值税)销售600标准箱M牌号卷烟给某卷烟批发公司。(其他相关资料:假定烟丝的关税税率为10%。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箱。乙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加150元/箱。卷烟每标准箱=250标准条。假定该卷烟厂期初无增值税留抵税额,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凭证均在当月认证并通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9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9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9月该卷烟厂国内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9月该卷烟厂国内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1)进口烟丝组成计税价格=(300+10+12)×(1+10%)÷(1-30%)=506(万元)

进口烟丝增值税税额=506×17%=86.02(万元)

(2)进口烟丝消费税税额=506×30%=151.8(万元)

(3)进项税额合计=86.02+2×11%+40=126.24(万元)

销项税额合计=60×600×250×17%÷10000=153(万元)

该卷烟厂国内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153-126.24=26.76(万元)

(4)本月可扣除的进口烟丝消费税=151.8×80%=121.44(万元)

国内环节消费税=60×600×250×36%÷10000+600×150÷10000-121.44=211.56(万元)

4、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月初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0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12万元。起卸后发生不含税运费2万元。以上业务已取得海关进口完税凭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进其他原材料.水.电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40万元,其中2万元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税额。

(3)领用月初进口烟丝的80%用于本厂生产M牌号卷烟。

(4)按60元/条的调拨价格(不含增值税)销售600标准箱M牌号卷烟给某卷烟批发公司。(其他相关资料:假定烟丝的关税税率为10%。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箱。乙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加150元/箱。卷烟每标准箱=250标准条。假定该卷烟厂期初无增值税留抵税额,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凭证均在当月认证并通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9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9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9月该卷烟厂国内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9月该卷烟厂国内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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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位于甲省某市区的一家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乙省某市区提供写字楼和桥梁建造业务,2017

年4月具体经营业务如下:

(1)该建筑企业对写字楼建造业务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本月取得含税金额3000万元并给业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该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了分包,本月支付分包含税金额1200万元,取得分包商(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桥梁建造业务为甲供工程,该建筑企业对此项目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本月收到含税金额4000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了分包,本月支付分包含税金额1500万元,取得分包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从国外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80万元,运抵我国入关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4.2万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3.8万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11万元。该进口设备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该企业未分开核算。

(4)将购进的一批瓷砖用于新建的自建综合办公大楼在建工程。该批瓷砖为2017年1月购进,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40万元,已计入2017年1月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5)发生外地出差住宿费支出价税合计6.36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餐饮费支出价税合计3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其它相关资料:假定关税税率为10%,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企业在乙省应预缴的增值税。

2.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2)企业在乙省预缴的增值税。

4.分别计算业务(3)企业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5.计算业务(4)企业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6.计算业务(5)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7.计算企业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

8.计算企业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9.计算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10.计算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答案: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业务(1)企业在乙省应预缴的增值税=(3000-1200)÷(1+11%)×2%=32.43(万元)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业务(1)的销项税额=3000÷(1+11%)×11%=297.30(万元)

3.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业务(2)企业在乙省预缴的增值税=(4000-1500)÷(1+3%)×3%=72.82(万元)

4.应缴纳关税=(80+4.2+3.8)×10%=8.8(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80+4.2+3.8+8.8)×17%=16.46(万元)

5.业务(4)企业进项税额转出金额=40×40%=16(万元)

6.购进的餐饮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

业务(5)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36÷(1+6%)×6%=0.36(万元)

7.业务(1)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1+11%)×11%=118.92(万元)

业务(3)可抵扣的进项税=16.46+0.11=16.57(万元)因为只有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该设备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业务(5)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36÷(1+6%)×6%=0.36(万元)

企业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118.92+16.57+0.36=135.85(万元)

8.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业务(2)应纳增值税税额=(4000-1500)÷(1+3%)×3%=72.82(万元)

业务(4)进项税额转出金额=40×40%=16(万元)

企业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合计=297.30-135.85+16+72.82=250.27(万元)

9.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250.27-32.43-72.82=145.02(万元)

10.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45.02×(7%+3%+2%)=17.40(万元)

1、位于甲省某市区的一家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乙省某市区提供写字楼和桥梁建造业务,2017年4月具体经营业务如下:

(1)该建筑企业对写字楼建造业务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本月取得含税金额3000万元并给业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该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了分包,本月支付分包含税金额1200万元,取得分包商(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桥梁建造业务为甲供工程,该建筑企业对此项目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本月收到含税金额4000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了分包,本月支付分包含税金额1500万元,取得分包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从国外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80万元,运抵我国入关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4.2万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3.8万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11万元。该进口设备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该企业未分开核算。

(4)将购进的一批瓷砖用于新建的自建综合办公大楼在建工程。该批瓷砖为2017年1月购进,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40万元,已计入2017年1月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5)发生外地出差住宿费支出价税合计6.36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餐饮费支出价税合计3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其它相关资料:假定关税税率为10%,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企业在乙省应预缴的增值税。

2.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2)企业在乙省预缴的增值税。

4.分别计算业务(3)企业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5.计算业务(4)企业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6.计算业务(5)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7.计算企业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

8.计算企业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9.计算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10.计算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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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甲礼花厂2017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1)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原料成本37.5万元,当月乙厂

甲礼花厂2017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原料成本37.5万元,当月乙厂将加工完毕的焰火交付甲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

(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焰火6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8万元,将其余的40%用于连续生产A型组合焰火。

(3)将生产的A型组合焰火的80%以分期收款方式对外销售,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36万元,6月28日收取货款的70%,7月28日收取货款的30%,当月货款尚未收到,另将剩余的20%赠送给客户。(其他相关资料:焰火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中乙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列出业务(2)中用于销售的焰火是否应缴纳消费税,并说明理由,如果需要缴纳,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业务(3)中赠送客户焰火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的金额。

(4)计算业务(3)中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5)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1)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7.5+5)÷(1-15%)×15%=7.5(万元)

(2)需要交纳消费税。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的计税价格=(37.5+5)÷(1-15%)=50(万元)50×60%=30(万元),低于直接销售38万元。此处属于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需要缴纳消费税。应缴纳的消费税=38×15%-7.5×60%=5.7-4.5=1.2(万元)

(3)赠送客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的金额=36÷80%×20%=9(万元)

(4)根据规定,应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37.5+5)÷(1-15%)×15%×40%=3(万元)

(5)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业务(3)应纳消费税=36×70%×15%+36÷80%×20%×15%-3=2.13(万元)

7月份应纳消费税=36×30%×15%=1.62(万元)

消费税合计=2.13+1.62=3.75(万元)

1、甲礼花厂2017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原料成本37.5万元,当月乙厂将加工完毕的焰火交付甲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

(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焰火6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8万元,将其余的40%用于连续生产A型组合焰火。

(3)将生产的A型组合焰火的80%以分期收款方式对外销售,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36万元,6月28日收取货款的70%,7月28日收取货款的30%,当月货款尚未收到,另将剩余的20%赠送给客户。(其他相关资料:焰火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中乙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列出业务(2)中用于销售的焰火是否应缴纳消费税,并说明理由,如果需要缴纳,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业务(3)中赠送客户焰火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的金额。

(4)计算业务(3)中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5)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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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刘某2018年5月取得如下收入:(1)一次性稿费收入5000元;(2)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3)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3000元;(4)到期国债利息收入886元。要求:计算刘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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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下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A、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住房

B、商业零售食品

C、提供餐饮服务

D、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放弃减税,依3%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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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涉税专业服务的有()。

A、税收策划

B、纳税评估

C、涉税鉴证

D、代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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