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相关的问题
第1题
经核准的标签和说明书,农药生产、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标注内容。需要对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农业部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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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农药名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直接使用的卫生农药也要符合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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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上级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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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当真实、规范、准确,其文字、符号、图案应当易于辨认和阅读,可以修改或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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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可以用粘贴、剪切的方式进行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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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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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对不具备条件的种子生产者、经营者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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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上不得出现未经登记的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的图案、符号、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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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肥料产品中没有生产国使用证明(登记注册)的国外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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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证明的,与种子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依法追究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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