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公司认为自己公司已经按约足额及时地归还了借款本息,不应该再代华纳公司承担偿还责任,贷款银行没有道理更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华丰公司代华纳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
华纳公司认为代贷款银行在贷款管理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失察问题,贷款银行的起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应受理。
好运来公司则认为贷款银行未在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因此,好运来公司抗辩不承担偿还责任。试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中华丰公司、华纳公司、好运来公司是否应该对原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2.本案给了我们那些启示?
第1题
下表列举了某银行在预测期内的存款额、其法定准备率以及要提取的流动性资金比例。
某银行负债与法定准备率、提取流动性资金比率单位:百万元
各项负债余额法定准备率法定准备额提取流动性资金比例
利率敏感资金3008%2495%
不稳定性资金2505%12.530%
稳定性资金4003%1215%
新增贷款12100%
试计算该银行的流动性需求。
第4题
(单选)下列关于破产财产分配的清偿顺序,说法正确的是( )。
①普通破产债权
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③破产人欠缴的税款
④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A.①→②→③→④
B.④→②→③→①
c.②→①→③→④
D.②→③→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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