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但按文件精神要回原单位参加调资,他符合“解决工资突出问题”的条件,可升两级,因而该局按升两级填报区调资办公室审批。 但审批结果是,朝某某只被批准升一级工资,原因是有人写检举信给区调资办,揭发他平时不好好上班,不应按照“解决工资突出问题”再升一级工资。区调资办为此通知A局,要求对朝某某的问题写个书面意见。A局文局长立即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对此进行讨论。 会上,有个别人提出朝某某平时上班不正常,有时办事找不到他。其余大多数人也认为,朝某某上班确有不正常现象,大家对他印象也不好,但并非其他人上班就很正常。如果不给朝某某晋升工资,就得拿出其旷工的确切凭据,才足以说服人。而A局平时就没有考勤的原始记录,根本拿不出凭据。再说,这次调资并不占他人的指标,都是“对号入座”,因而大家主张应给朝某某升两级。文局长听了大家的意见后,决定按多数人的意见报区调资办给朝某某升两级。调资领导小组又对朝某某的问题作了一次讨论,认为就他不服从调动,不到新单位上班一事也不该给升级,于是作出了只给朝某某升一级工资的最后决定。 朝某某对此不服,并越级上访,以本单位的增资报批材料作为上访的依据。后来,朝某某的老上级、市委某部林副部长,向区委鲁副书记(区调资领导小组组长)讲了朝某某上访一事,并提出应当给朝某某升两级工资的意见。鲁副书记又给A局文局长打电话,提出要给朝某某升两级工资的意见,办法是请A局再报一个书面材料,作为重新审批的依据。文局长回答鲁副书记说:“该报的材料 我们都报了,决定是你们作出的,现在你们又要让报,到底让我们怎么做?既然调资领导小组已作出最后决定,那么我们不再报材料”。由于文局长顶住不办,调资指标也已限期作废,朝某某的工资只升了一级,为此,朝某某不服而上访不止。 试分析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 答案要点: (1)公务员考核。 (2)公务员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