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在案件办理结束时,不存在过问情况的,无须进行零报告。()”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法院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过问情况经过登记,并将有关书面材料转给办案部门、办案人员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收到材料的办案人员都应该进行记录、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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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审查调查部门应当跟踪了解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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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法院工作人员依据法定程序和相关工作程序过问案件情况、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的,不录入内部过问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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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对于外部过问后经法院领导批示的案件,原则上按照内部过问的要求进行记录、录入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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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对违规过问、干预案件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如果仅简单询问案情,可以不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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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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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对于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客、微信、电子邮件等网络信息方式过问具体案件的,应当记录信息存储介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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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办案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或心理测评的报告不可以作为办理案件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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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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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由一名检察官独任办理,也可以由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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