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一:甲公司2X17年12月20日取得并立即提供给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一项初始入账金额为150万元的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处理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初始额入账金额一致。根据税法规定,2X18年甲公司该固定资产的折旧额能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50万元。
资料二:2X18年11月5日,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票20万股,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初始入账金额为600万元。该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初始入账金额一致。
2X18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550万元。税法规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转让时一并计入转让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料三:2018年12月10日,甲公司因当年偷漏税向税务机关缴纳罚款200万元,税法规定,偷漏税的罚款支出不得税前扣除。甲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 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X18年12月31日上述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暂时性差异,判断该差异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编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X18年12月31日对乙公司股票投资的暂时性差异,判断该差异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编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分录。
(3)分别计算甲公司2X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第1题
资料一: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用于新产品的生产,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该专利技术的初始入账金额与计税基础一致,根据税法规定,2015年甲公司该专利技术的摊销额能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60万元。
资料二:2016年12月31日,该专利技术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42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3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仍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
资料三:甲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2016年甲公司该专利技术的摊销额能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60万元,当年对该专利技术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除该事项外,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15年取得专利技术的相关会计分录。
(2)计算2015年专利技术的摊销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计算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对专利技术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4)计算2016年甲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5)计算甲公司2017年度该专利技术应摊销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第2题
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8年3月23日,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8年4月10日完成。
2018年3月1日,注册会计师与甲司就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务报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注册会计师对甲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中与A产品减值以及非专利技术摊销相关的会计处理提出质疑,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200件当年投产并完工的A产品,成本为48万元/件(与计税基础一致),市场价格为47万元/件,其中,50件将用于屨行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合同价格为51万元/件,预计A产品的销售费用均为1万元/件。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200件A产品计提了2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税法规定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允许当期税前扣除,甲公司因递延所得税资产50万元。
资料二:2017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200万元购入一项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非利技术并立即投入使用,甲公司无法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该非专利技术取得时的入账金额与计税基础一致,税法规定,该非专利技术不低于10年进行摊销扣除,为此甲公司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均按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对该非专利技术进行摊销摊销金额为120万元。2017年12月31日,该非专利技术没有发生减值。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1)根据资料一,判断甲公司对A产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计算甲公司对A产品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并编制差错更正的会计录(与企业所得税、留存收益相关的会计分录一并更正)。
(2)根据资料二,判断甲公司对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非专利技术进行摊销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由。如不正确,编制甲公司更正该非专利技术会处理差错的会计分录(与企业所得税、留存收益等相关的会计分录一并更正)。
第3题
第4题
(1)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000万元。该商誉系2009年12月8 日甲公司从丙公司处购买丁公司100%股权并吸收合并丁公司时形成的,其初始计量金额为3000万元,丙公司根据税法规定已经交纳与转让丁公司100%股权相关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购买丁公司产生的商誉在整体转让或者清算相关资产、负债时,允许税前扣除。
(2)2010年9月5 日,甲公司以1200万元购入某公司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至12月31日,该股票尚未出售,其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税,在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3)2010年1月1日,甲公司开始对A设备计提折旧。A设备的成本为40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根据税法规定,A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6年。假定甲公司A设备的折旧方法和净残值符合税法规定。
(4)甲公司持有乙公司40%股权,与丙公司共同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系甲公司2009年2月8 日购入,其初始投资成本为3000万元,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为200万元。2010年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300万元。甲公司拟长期持有乙公司股权。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等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5)甲公司于2010年度共发生研发支出2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0万元,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6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12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假定该无形资产于2010年7月20日达到预定用途,采用直线法按5年摊销,税法的摊销年限、摊销方法与会计相同。假定该项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6)甲公司的c建筑物于2008年12月30日投入使用并直接出租,成本为6800万元。甲公司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0年12月31日.已出租c建筑物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100万元,其中本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已出租C建筑物以历史成本按税法规定扣除折旧后作为其计税基础,税法折旧年限为20年,净残值为零,自投入使用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7)其他相关资料:
①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存在可于3年内税前弥补的亏损2600万元,甲公司对这部分未弥补亏损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50万元。
②甲公司2010年实现利润总额6000万元。
③除上述各项外,甲公司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存在其他差异
④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
⑤甲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处理。
(1)确定甲公司2010年12月31日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及其计税基础,并计算相应的暂时性差异,将相关数据填列在“甲公司2010年暂时性差异计算表”内。
(2)计算甲公司2010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应交所得税并编制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第5题
第6题
资料一:2015年1月1日,就爱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用于新产品的生产,当日投入使用,以及使用年限5年,预计残值为0,采用平均年限摊销,该专利技术的初始入账额与计税基础一致,根据税法规定;2015年甲公司该专利计税的摊销额能在税前扣除的的金额是160万元。
资料二:2016年12月31日,该专利技术实现简直迹象,经减值测试,该专利技术可以收回金额为42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3年,残值 0,仍平均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
资料三:甲公司2016年实现利润总额10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2016年公司该专利技术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除该项外,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1)编制甲公司2015年1月日购入专利的会计分录。
(2)计算就爱公司2015年度该专利技术应摊销金额并编制分录。
(3)计算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对该专利应计提减值设备,并编制分录。
(4)分别计算甲公司2016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所得税费,并编制分录。
(5)计算就爱公司2017年度该专利技术应摊金额并编制分录。
第7题
第8题
(1)2013年甲公司发生研发支出12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40万元,开发阶段支出8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按税法规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计入当期损益,并按照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分期摊销。公司开发的无形资产于年末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2013年9月5日,甲公司以2400万元购人某公司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至12月31日,该股票尚未出售,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税,在处置时一并计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甲公司于2013年初购入的对乙公司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800万元,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13年10月3日,甲公司从乙公司分得现金股利20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至12月31日,该项投资未发生减值。甲公司、乙公司均为设在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税法规定,我国境内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4)2013年,甲公司将业务宣传活动外包给其他单位,当年发生业务宣传费4800万元。甲公司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5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5)其他相关资料
①除上述各项外,甲公司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存在其他差异。
②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
③甲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处理。
(6)2014年1月10 日,甲公司应收丙公司货款110万元确认坏账损失,甲公司已在2013年12月31日得知丙公司宣告破产,并计提了10万元的坏账准备,按税法规定,该项损失允许在2013年税前扣除。
(7)2014年2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丁公司退回的2013年11月4日购入的一批商品,并向丁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500万元,结转的销售成本为450万元。该批商品的货款年末尚未收到,甲公司已按应收账款的5%计提了坏账准备;按税法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回答下列各题。
甲公司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期末余额是( )万元。 查看材料
A.115
B.50
C.125
D.85
第9题
(1)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股权并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其初始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截至2×15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900万元,其中,因乙公司2×15年实现净利润,甲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因乙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增加,甲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80万元;其他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系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乙公司以前年度的净利润。甲公司计划于2×16年出售该项股权投资,但出售计划尚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税法规定,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免税。
(2)1月4日,甲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授予其50名管理人员每人10万份股份期权,每份期权于到期日可以6元/股的价格购买甲公司1股普通股,但被授予股份期权的管理人员必须在甲公司工作满3年才可行权。甲公司因该股权激励于当年确认了550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税法规定,行权时股份公允价值与员工实际支付价款之间的差额,可在行权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甲公司预计该股份期权行权时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为1600万元,预计因该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合计数不会超过可税前抵扣的金额。
(3)2×15年,甲公司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宣传费支出1600万元。税法规定,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税前全额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15年度销售收入为9000万元。
(4)甲公司2×15年度利润总额4500万元,以前年度发生的可弥补亏损400万元尚在税法允许可结转以后年度产生的所得抵扣的期限内。
假定:除上述事项外,甲公司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境内居民企业;不考虑中期财务报告及其他因素,甲公司于年末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要求:
(1)根据资料(1),说明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下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是否产生暂时性差异;如果产生暂时性差异,说明是否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并说明理由。
(2)分别计算甲公司2×15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账面余额以及甲公司2×15年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第10题
(1)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并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其期初的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截至2×15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000万元。其中,因乙公司2×15年实现净利润,甲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00万元;因乙公司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其他综合性收益增加,甲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80万元;其他长期股权投资调整系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乙公司以前年度的净利润。甲公司计划于2×16年出售该项股权投资,但出售计划尚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税法规定,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免税。
(2)1月4日,甲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授予其50名管理人员每人10万份股份期权,每份期权于到期日可以6元/股的价格购买1股普通股,但被授予股份期权的管理人员必须在甲公司工作满3年才可行权。甲公司因该股权激励于当年确认了550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税法规定,行权时股份公允价值与员工实际支付价额之间的差额,可在行权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甲公司预计该股份期权行权时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为1600万元,预计因该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合计数不超过可税前抵扣的金额。
(3)2×15年甲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宣传费支出1600万元。税法规定,不超过全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于税前全额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15年度销售收入9000万元。
(4)甲公司2×15年度利润总额4500万元,以前年度发生的可弥补亏损400万元尚在税法允许可结转以后年度产生的所得抵扣的期限内。
假定:除上述事项外,甲公司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乙公司均为境内居民企业,不考虑中期财务报告及其他因素。甲公司于年末时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要求:
(1)根据资料(1),说明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下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是否产生暂时性差异?如果产生暂时性差异,说明是否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者资产,并说明理由。
(2)分别计算甲公司2×15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账面余额,以及甲公司2×15年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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